精神病是一種嚴重的心理障礙。 這種疾病很難一次治癒, 正確判斷患者的治療效果很重要。 因為, 我們只有知道了治療效果如何才能更好地分析接下來的治療方案。 那麼, 在精神病患者接受治療之後我們該如何判斷其治療效果呢?
精神病經過系統的階段性治療後, 醫生一般通過以下標準來判定精神病患者的治療效果:
痊癒:指精神症狀全部消失, 自知力完全恢復, 恢復病前的學習、工作能力, 適應社會良好。
顯著好轉:指主要精神症狀消失, 自知力部分存在, 基本恢復病前的學習、工作能力, 基本能適應社會。
好轉:指部分精神症狀消失, 自知力未恢復, 不能有效的工作、學習, 社會適應能力差。
無效/惡化:指病情無改變或加重。
精神病人在治療時效果的好壞有時候很難判斷, 因此, 好多病人原本沒治好, 可是卻被認為已經恢復。 這些都會增加精神病復發的可能, 因此, 我們一定要懂得最基本的精神病治療效果的判斷方法:精神病患者在出院時痊癒或顯著好轉則說明治療效果良好, 否則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