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在關節炎的治療上, 在沒有手術治療方法前, 藥物治療是醫生和患者多選用的一種比較行之有效的治療方法。 使用藥物還是有一定的效果的。 治療藥物可以分為兩大類:非特異性治療藥物和特異性治療藥物。
針對關節炎的藥物治療兩個分類, 專家作出了詳細的解釋:
一、非特異性藥物治療骨關節炎:關節炎的非特異性藥物治療, 也就是對症治療, 常用的是非甾體類抗炎藥, 它們通常被稱為止痛藥。 止痛藥, 顧名思義, 即具有止痛的作用, 能緩解頭痛、肌肉痛, 包括骨關節炎伴隨的關節疼痛,
二、特異性治療藥物:激素類藥物, 該類藥物必須進行關節腔內注射, 也能達到迅速消炎止疼的目的, 但每年不能超過3——4次, 若長期使用, 可加劇關節軟骨的損害以及骨關節炎的症狀。
總體來看, 藥物治療並不能起到治根的效果, 基本都只能起到延緩病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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