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五條策略已被視為提高降壓療效、降低靶器官損害發生率的核心理念。
1、平穩降壓:所謂平穩降壓包括兩方面涵義。 一是降壓速度不宜過快, 根據患者基線血壓水準, 一般要求在數周之內逐漸將血壓降低至目標值以下。 血壓下降速度過快可能對患者產生不利影響。 目前臨床上使用日趨廣泛的長效降壓藥物(長效CCB、ACEI/ARB和b-受體阻滯劑)以及噻嗪類利尿劑均符合平穩緩慢降壓治療的要求。 但在臨床實踐中, 許多患者常常缺乏足夠的耐心, 這需要臨床醫生與患者充分溝通, 使其認識到平穩緩慢降壓的重要性。
2、早期干預:高血壓一旦發生, 其對心腦腎以及外周血管的損害過程即已啟動, 因此無論患者是否具有臨床症狀, 均應及早啟動降壓治療, 使血壓持續達標, 最大程度的降低高血壓對心血管系統的危害。 研究顯示, 降壓治療啟動的越早, 其心血管殘餘風險就越低。 隨著高血壓病程的延長, 雖然降壓治療仍可明顯降低其靶器官損害的危險性, 但患者的殘餘風險仍將維持於較高水準。 另一方面, 在患者尚未發生靶器官損害之前,
3、長期治療:高血壓是一種終身性疾病, 絕大多數患者需要終身治療。 長期治療、持久達標有助於最大程度的降低高血壓所致靶器官損害的風險。 INVEST研究表明, 在整個研究期間患者血壓達標的時間越長, 發生致死性或非致死性心肌梗死與腦卒中的危險性就越低。 因此在降壓治療過程中, 應加強對患者的督導與血壓監測,
4、有效降壓:對於高血壓患者而言, 血壓下降是患者獲益的根本保障。 因此在降壓治療過程中, 應將降壓幅度作為療效評估的主要指標。 雖然不同類型降壓藥物的靶器官保護作用可能有所不同, 但這種差異在降壓與獲益的關係中所占比重很小, 過分強調“降壓以外獲益”是不合理的。 大量研究表明, 目前臨床常用的各類降壓藥物(噻嗪類利尿劑、長效CCB、ACEI/ARB和b-受體阻滯劑)降壓幅度均相似。 然而值得關注的是, 雖然b-受體阻滯劑的降壓作用與其他藥物相似, 但其降低心血管事件發生率的效果卻較差。
5、聯合治療:研究發現, 一種降壓藥物只能使不足三分之一的患者血壓達標, 多數高血壓患者需要應用兩種以上的降壓藥物聯合治療, 因此聯合用藥是降壓達標的關鍵措施。
6、降低心血管系統整體危險水準:降壓治療的主要目的在於降低患者心血管風險、減少靶器官損害與不良心血管事件的發生。 但高血壓只是諸多心血管危險因素之一, 吸煙、糖尿病、血脂異常、肥胖等均可顯著增加患者心血管危險水準。 INTERHEART研究通過對29972例初次心肌梗死患者的研究發現, 隨著患者所存在的心血管危險因素(吸煙、糖尿病、高血壓、血脂異常)數量的增加, 其心肌梗死的危險性呈現指數級遞增。 因此,對於高血壓患者不應僅僅關注血壓水準,應在積極降壓治療的同時,認真篩查患者可能存在的其他危險因素並予以積極干預,包括戒煙、應用他汀降膽固醇、應用阿司匹林抗血小板治療、控制血糖以及改善生活方式等。只有綜合控制患者所存在的各種心血管危險因素,才能最大程度的降低心血管危險水準並改善患者預後。
因此,對於高血壓患者不應僅僅關注血壓水準,應在積極降壓治療的同時,認真篩查患者可能存在的其他危險因素並予以積極干預,包括戒煙、應用他汀降膽固醇、應用阿司匹林抗血小板治療、控制血糖以及改善生活方式等。只有綜合控制患者所存在的各種心血管危險因素,才能最大程度的降低心血管危險水準並改善患者預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