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眾多臨床學者們對面肌痙攣的不斷質疑與研究, 1996年又有學者提出, 既然血管壓迫學說不能很完美地解釋面肌痙攣(HFS)的病因, 面神經脫髓鞘及血管壓迫是引起HFS的兩個必要而又充分的條件, 即面肌痙攣的面神經脫髓鞘學說。
該學說可以這樣理解, 只要面神經髓鞘完好, 單純的血管壓迫並不引起面肌痙攣。 這就可以解釋屍解及手術中的發現:為什麼小腦腦橋角段面神經有血管接觸並壓迫而沒有臨床症狀。 該段的面神經只有一層薄薄的蛛網膜包繞, 缺乏神經膜細胞, 不同於其他的外周神經被覆著較厚的神經外膜,
因此,
也可以認為面神經髓鞘脫失不全處受血管壓迫是引起HFS症狀的主要原因。
動物實驗也證實,
血管接觸壓迫與面神經的輕微損傷同時存在才出現HF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