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發現紅斑狼瘡具有一定的遺傳因素, 感染、內分泌、藥物等因素也可誘發紅斑狼瘡, 藥物致病可分成兩類, 第一類是誘發系統性紅斑狼瘡症狀的藥物, 如青黴素、磺胺類、保太松等, 第二類是引起狼瘡樣綜合征的藥物, 如鹽酸肼酞嗪、普魯卡因醯胺、氯丙嗪等。 除此之外, 紅斑狼瘡的發病與物理因素也有一定的關係, 如紫外線照射等。
誘發紅斑狼瘡的物理因素
紫外線能誘發紅斑狼瘡的皮損或使原有皮損加劇, 少數紅斑狼瘡患者還可誘發或加重系統性病變, 約1/3的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對日光過敏,
正常人皮膚的雙鏈DNA不具有免疫原性, 經紫外線照射發生二聚化後, 即DNA解聚的胸腺嘧啶二聚體轉變成較強的免疫原性分子, 紅斑狼瘡患者證實有修復二聚化DNA的缺陷。 也有人認為紫外線先使皮膚細胞受傷害, 抗核因數得以進入細胞內, 與胞核發生作用, 產生皮膚損害。
寒冷、強烈電光照射也可誘發或加重紅斑狼瘡患者病情,
有些局限性盤狀紅斑狼瘡曝曬後可演變為系統型,
由慢性型演變成急性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