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近期確診肝癌, 聽說現使用伽馬刀治療肝癌效果不錯, 請問伽瑪刀治療肝癌的適應證與禁忌證有哪些?
伽瑪刀是一種放射療法, 該方法精度准, 無創, 並且治療成功率高, 相對於肝癌的其他治療手段來說, 對人體的傷害比較小。
伽馬刀治療肝癌的適應證有:
肝功能基本正常, 肝硬化不明顯;
影像學檢查無明顯癌栓存在;
對肝內單個病灶且直徑5cm以下或一個大病灶和幾個小病灶局限在肝的一個葉, 總體積不超過肝體積的60%;
無遠處轉移的肝癌患者可行根治性伽瑪刀治療。
伽瑪刀治療肝癌的禁忌證:
相對禁忌證:
大量腹水, 經保守治療腹水得到控制, 仍可行伽瑪刀治療;
黃疸, 經減黃治療後, 黃疸消退或明顯減輕, 可行伽瑪刀治療;
肝功能不正常, 如ALT升高、白蛋白低於35g/L或凝血酶原時間延長, 經治療後基本恢復正常, 仍可考慮伽瑪刀治療。
絕對禁忌證:
有出血傾向的患者;
肝硬化明顯, 脾功能亢進, 血像低於正常;
全身情況極差, KPS評分低於40分;
肝內病灶巨大或廣泛, 伴黃疸、腹水或多處轉移;
伴肝昏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