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紅斑狼瘡活動度的判斷是指導治療的指征及估計療效的依據, 當患者受感染、懷孕、手術、勞累、停藥等因素刺激, 就可能由原本的緩解期進入活動期。
一般認為, 出現下列症狀或檢查結果, 即可認為紅斑狼瘡復發進入活動期。
1、出現不明原因的發熱;
2、近期體重急劇下降;
3、突然極易出現疲憊, 經過休息後也沒有明顯好轉;
4、出現頭痛、噁心、嘔吐、抽搐等症狀;
5、脫髮明顯;
6、反復出現口腔或鼻部潰瘍、糜爛、紅腫, 大多為無痛性;
7、皮膚出現新發皮疹或原有的皮疹加重;
8、關節出現疼痛和紅腫, 如近端指間關節、腕關節、踝關節、膝關節等,
9、狼瘡性腎炎患者, 經治療仍然出現持續尿異常;
10、抗雙鏈DNA抗體效價升高, CH50、C3水準下降;
11、血沉增快, 每小時可達50毫米以上;
12、血常規檢查可發現白細胞、血小板、血色素低於正常水準, 尿常規檢查可見尿蛋白、紅細胞;
13、患者出現漿膜炎、溶血性貧血、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等也認為病情處於活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