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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哮喘患者需要去醫院就診

哮喘具有反復發作、自行或經治療快速緩解的特點, 對於輕、中度急性哮喘發作的患者來說, 通常經過吸入平喘藥物就可以有效的緩解症狀, 但是對於一些病情比較嚴重的患者來說, 就必須儘快去醫院接受規範治療。 需要去醫院就診的患者主要包括兩大類:

1、部分中度、全部重度及危重的急性哮喘發作的患者

此類患者哮喘急性發作時病情較重, 如不及時治療, 有可能會危及到患者的生命。 這類患者表現為:焦慮、煩躁、大汗淋漓、張口呼吸或端坐呼吸、呼吸頻率>30次/分、呼吸時有明顯的三凹征(胸骨上窩、鎖骨上窩、肋間隙明顯凹陷)甚至胸腹矛盾運動、心率>120次/分、說話不能連成句。

2、具有哮喘相關死亡高危因素的患者

此類患者哮喘發作引起死亡的概率較普通的哮喘患者高出很多, 所以要格外的注意, 當哮喘急性發作時, 不論病情輕重都要立即去醫院進行治療。 這類患者包括:①曾經有過氣管插管或機械通氣等侵入性治療的嚴重哮喘患者;②曾經有過因哮喘發作而住院治療的患者, 尤其是近一年內;③有口服激素治療史的哮喘患者;④不能長期堅持吸入激素治療的依從性差的哮喘患者;⑤每月使用沙丁胺醇(或等效藥物)超過一支的高β2受體激動劑依賴性的哮喘患者;⑥有心理疾病、使用鎮靜劑的哮喘患者。 具有哮喘相關死亡高危因素的患者就診時要將相關病情告訴接診醫生,

以便醫生全面瞭解病情, 正確評估並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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