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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傷是股骨頭壞死最常見的病因

西醫學認識股骨頭壞死已有100年的歷史, 但對其發病機制尚不完全清楚。 最早認識到股骨頭壞死的原因是創傷。 股骨頸骨折後易發生股骨頭缺血性壞死, 其發生的時間, 一般認為絕大多數在骨折後1~5年, 最早可以在傷後2~3個月出現。

由於創傷導致的股骨頭壞死稱為創傷性股骨頭壞死。 其原因主要是創傷直接破壞了骨的血供, 從而導致骨細胞發生缺血、缺氧, 直至骨細胞死亡。 股骨頸骨折、髖關節外傷性脫位、股骨頭骨折、髖臼骨折等均可引起股骨頭壞死。 明顯移位的股骨頸骨折使供給股骨頭的血流中斷,

損傷後8個小時即開始壞死。 如股骨頸向上移位達股骨頭直徑的1/2, 則供應股骨頭血運的上支持帶動脈就會撕裂。

據統計, 約80%的股骨頸骨折會引起股骨頭不同程度的缺血, 最終塌陷者約30%。 骨壞死與創傷外力、移位程度及治療是否恰當有關。 醫源性創作, 如強力按摩、股骨頸截骨術、滑膜切除術等也會引起股骨頭壞死。 髖關節脫位骨壞死發生率為4%~10%, 其發生與受傷時的年齡、有效復位的時間(不超過24小時)、髖關節損傷的嚴重程度、合併有髖臼骨折、延誤了診斷或過早負重等因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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