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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需警惕盲目對症下藥?

對症下藥就是針對病情選擇用藥, 這是治癒疾病的關鍵, 但對症下藥要求對病情的診斷必須準確, 如果在病因不明確的前提下, 盲目地對症下藥, 常會掩蓋疾病的實質, 造成誤診、誤治。

此外, 很多疾病的症狀是人體自衛防禦功能的一種反應, 過早對症下藥等於閉門留寇, 反而對身體不利。 盲目對症下藥一般存在於如下幾種情況中。

發熱用退熱藥

發熱是許多疾病常見的症狀之一, 發熱有兩方面的意義。 一方面是對致病因素的一種適應性反應, 是一種抗病措施。 發熱時白細胞吞噬細菌機能增強,

人體具有一定的反應能力和抵禦能力。 如果在發熱開始時就投以退熱藥, 不僅對機體不利, 對疾病治療也不利。 如患傷寒時用退熱劑, 可加速及加重腸壁淋巴組織的壞死;患流行性出血熱早期用退熱藥, 可加重病情。 但是另一方面, 發熱超過一定程度, 就會嚴重影響人體代謝, 引起消化功能、中樞神經系統紊亂, 超過40℃可引起臟器細胞損害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 當體溫超過39℃時, 應該立即採取退熱措施。

咳嗽用止咳藥

咳嗽可將氣管內的痰及異物排出體外, 是一種保護性反射, 對炎症分泌物及異物排出有積極作用。 如果一發生咳嗽就投以止咳藥物, 特別是使用中樞性止咳藥, 則不利於炎症的消除。

腹瀉用止瀉藥

腹瀉主要是腸運動和分泌功能失調,

多由細菌或病毒感染、飲食不潔、食物中毒所致。 開始時腹瀉是一種保護性反應, 這種腹瀉會將有毒和刺激性物質排出體外, 如發生食物中毒、急性腸炎、痢疾等, 機體通過腹瀉可將毒素、污染廢物排出體外。 如果一出現腹瀉馬上就用止瀉藥, 等於閉門留寇, 反而對身體不利。

腹痛用止痛藥

腹痛是一種很常見的症狀, 但其原因常很複雜。 在許多情況下, 腹痛是腹部疾患的主要或惟一症狀, 醫師要依賴疼痛的部位、性質、部位變化和疼痛發展過程中臟器的功能症狀等觀察與診斷病情。 如果過早使用止痛藥物, 疼痛會因藥物的作用而消失, 最終掩蓋引起疼痛的疾病的臨床表現。 胃和十二指腸潰瘍病、腸梗阻、膽石症、膽囊炎、闌尾炎等急腹症都以腹痛為主要表現,

應用止痛藥物可使病痛緩解, 但炎症仍然存在並可能發生臟器穿孔、腹膜炎等。 因此, 切不可一有腹痛就用止痛劑, 以免掩蓋病情, 引起合併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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