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眼視軸不互相平行, 不能同時注視同一目標, 以致一眼正位時另一眼偏斜, 但各注視方位斜視度無明顯差異, 稱為共同性斜視。 根據眼球偏斜方向分為共同性內、外、上、下斜視, 其中以共同性內、外斜視最常見, 上、下斜視少見。 病因可能與下列因素有關:
1.眼外肌解剖異常;
2.屈光不正, 遠視眼調節過度易致共同性內斜;近視眼調節與集合不平衡易誘發共同性外斜;
3.融合力不足; 4.器質性病變致視力低下; 5.遺傳因素。
目前認為多數外斜視與局部解剖(眶軸向外, 眼球外展居休息眼位)或神經支配(輻輳不足或分開過強)有關,是在雙眼視覺反射尚未發育或鞏固之前遭到破壞所致。
共同性內斜視分為調節性與非調節性, 調節性內斜視為未經矯正的遠視眼因過度調節而引起過強的輻輳形成內斜,多發生在3歲左右, 開始常為間歇性, 後期轉為恒定性。 此類型最常見。 非調節性內斜視原因甚多, 常因眼外肌解剖異常、輻輳力過強或分開力過弱。 患兒往往一眼有器質性眼病, 如角膜白斑、先天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眼眶或眼外肌發育異常等。 且與遺傳因素及中樞神經性疾病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