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在一生中曾多次曬傷, 那麼這多次和多年曬傷的程度會累加在一起, 引起皮膚的損傷, 並可引起許多皮膚病, 如日光角化病等。 人在30歲甚至18歲之前的日曬量就可達到一生總量的50%, 因此, 防止日光曬傷應該從兒童時期做起。
日光曬傷是指在短時間內大量接觸紫外線的照射而引起的一種光毒反應。 輕者照光的局部皮膚紅腫, 重者出現水皰。
累加曬傷的次數越多。 造成的損傷越嚴重。 一般情況下, 人體的細胞損傷後會自身修復, 如果沒有自然修復或自然修復能力不強的話, 若人體細胞發生突變,
而患有遺傳性皮膚病的人, 經反復曬傷, 就更容易得皮膚癌。 例如患有著色幹皮病的人, 曬傷後, 機體就不能自然修復, 反復、累加曬傷會使人患上皮膚癌。 因此, 趙教授特別提醒說, 有皮膚病遺傳背景的人更要在夏季避光防曬, 因為這種人患日光性皮膚癌的幾率要遠遠超出沒有遺傳背景的人, 如基底細胞癌、鱗性細胞癌、惡性黑色素瘤等。
此外, 人在幼年和兒童時期, 皮膚更容易曬傷, 所以趙廣教授建議廣大家長在夏季帶孩子到露天游泳場、海濱及野外娛樂場所遊玩時, 年輕人在夏季外出度假和野游時, 也應該做好防曬的保護措施。
外出時應撐傘, 著長袖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