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抗甲狀腺藥物可能會通過胎盤影響胎兒的腦發育, 因此甲亢患者妊娠期間宜使用最小有效劑量的抗甲狀腺藥物, 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達到和維持血清FT4在正常值的上限。
丙基硫氧嘧啶與血漿蛋白結合比例高, 胎盤通過率低, 是治療妊娠期甲亢的優先選擇藥物, 有效劑量為50-100mg, 每日三次口服, 合併使用左甲狀腺素常需增加抗甲狀腺藥物, 一般不主張應用。
甲亢患者妊娠早期和晚期一般不宜手術, 否則容易引起流產。 如有效劑量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效果不佳、患者對抗甲狀腺藥物過敏或者甲狀腺腫大明顯,
為保證甲亢控制情況及母嬰安全, 治療初期最好每2-4周檢查甲狀腺功能, 以便及時調整藥物劑量, 以後延長至4-6周。 特別提醒的是, 部分甲亢患者即使血清FT4達到正常後數周TSH水準仍可處於抑制狀態, 因此TSH水準不能作為治療時的監測指標。
Tips:妊娠期甲亢患者不宜使用β受體阻斷劑, 減少自發性流產、胎兒宮內生長遲緩、產程延長、新生兒心動過緩等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