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皮肌炎患者在去除或否定原發病灶並經積極治療後, 而各項實驗室檢查均恢復正常但肌力仍不改善, 往往與以下因素有關, 因此皮肌炎患者在治療期間應多加注意。
1.低鉀血症:皮質類固醇的瀦鈉排鉀作用會造成少數患者因低血鉀而致的肌無力, 因此在治療中要適時補鉀。
2.低蛋白血症:皮質類固醇為蛋白分解激素, 肌炎時蛋白攝入量亦減少, 都會影響肌力恢復。 因此, 在於皮質類固醇的同時給予蛋白質同化激素, 如苯丙酸諾龍25毫克, 每週肌注1次或司坦唑2毫克, 每天2次~3次口服。 對低蛋白血症明顯者還應補充白蛋白或血漿。
3.激素性肌病:所有類固醇激素均可引起肌病, 其中以曲安奈德和倍他米松最高, 其次是地塞米松。 一般情況下相當於每天10毫克的潑尼松不會引起肌病, 每天大於80毫克時引起肌病的可能性增大。
4.合併妊娠:活動期患者流產、早產、死胎及小樣兒的發生率均較正常人高,
但緩解期的患者可成功妊娠並順利分娩。
即使在活動期妊娠或妊娠後出現該病亦應以積極治療,
不要輕易墮胎。
治療中避免使用細胞毒藥物,
以潑尼松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