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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藥所引起的噁心嘔吐怎麼治療用藥?

幾乎所有的抗癌藥都存在著比較嚴重的副作用, 在諸多的副作用中, 尤以噁心、嘔吐最為常見。

抗癌藥所引起的噁心嘔吐與由於飲食不當引起的噁心嘔吐截然不同, 不論何時何地都可以發生, 而且要持續數小時、數天甚至數周, 即便不吐, 噁心也不間斷, 同時還常常伴有交感神經活動亢進現象, 患者有多汗、顏面蒼白、唾液分泌增加、眩暈以及脈搏加快等。

絕大多數抗癌藥都可能引起噁心嘔吐, 但不同的藥物, 表現的程度有較大的差別, 其中以氯氨鉑最為嚴重, 一般在給藥後6小時內, 90%的患者都可出現嚴重噁心嘔吐症狀,

並可持續18-24小時。

除氯氨鉑外, 依引起噁心嘔吐程度的強弱順序大體可排列為:氯烯咪胺、更生黴素、環磷醯胺、卡氮芥、阿黴素、正定黴素、甲苄肼、絲裂黴素、阿糖胞甙、甲氨喋呤、爭光黴素和瘤可寧。 從環磷醯胺以後屬於中等程度的噁心嘔吐, 出現的時間一般較晚(9-18小時後), 持續的時間也較短(1日之內)。

抗癌藥引起噁心嘔吐後, 可根據患者病情分別進行處理。 目前較為理想的方法仍然是採取藥物進行治療。 一般輕度或中度噁心嘔吐, 首選藥物為滅吐靈、氟呱醇、氯丙嗪等, 這些藥物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併使用。

據有關研究顯示, 倘若同時給予地塞米松、甲強龍等腎上腺皮質激素, 可以提高治療噁心嘔吐的效果。

由氯氨鉑等引起的噁心嘔吐, 則應首選5-羥色胺受體拮抗劑, 如果單獨使用療效不理想時, 可與地塞米松、甲強龍或滅吐靈合用。 中藥方劑十全大補湯可減輕化療引起的各種副作用, 其中也包括噁心、嘔吐, 因此可在化療前後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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