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癲癇治療仍以藥物治療為主, 藥物治療應達到三個目的:控制發作或最大限度地減少發作次數;長期治療無明顯不良反應;使患者保持或恢復其原有的生理、心理和社會功台旨狀態。 近年來抗癲癇藥物治療的進步、藥代動力學監測技 術的發展, 新型AEDs的問世都為有效治療癲癇提供了條件。 藥物治療的一般原則:
1. 確定是否用藥:人一生中偶發一至數次癲癇的幾率高達5%, 39%癲癇患者有自發性緩 解傾向, 故並非每個癲癇患者都需要用藥。 一般說來, 半年內發作兩次以上者, 一經診斷明確, 就應用藥;首次發作或間隔半年以上發作一次者,
2. 正確選擇藥物:根據癲癇發作類型、癲癇及癲癇綜合征類型選擇用藥。 70%-80%新診斷癲癇患者可以通過服用一種抗癲癇藥物控制癲癇發作, 所以治療初始的藥物選擇非常關 鍵, 可以增加治療成功的可能性;如選藥不當, 不僅治療無效, 而且還會導致癲癇發作 加重。 2006年在對大量循證醫學資料匯總後, 國際抗癲癇聯盟推出針對不同發作類型癲癇的治療指南, 可供臨床參考。 該指南對臨床資料的篩選十分嚴格, 很多癲癇發作類型由於缺乏符合條件的研究資料,
3. 藥物的用法:用藥方法取決於藥物代謝特點、作用原理及不良反應出現規律等, 因而差異很大。 從藥代動力學角度, 劑量與血藥 濃度關係有三種方式, 代表性藥物分別為苯妥英鈉、丙戊酸鈉和卡馬西平。 苯妥英鈉常規劑量無效時增加劑量極易中毒, 須非常小心;丙戊酸治療範圍大, 開始可給予常規劑量;卡馬兩平由於自身誘導作用使代謝逐漸加快, 半衰期縮短, 需逐漸加量, 約1周左右達到常規劑量。 拉莫三嗪、托吡酯應逐漸加量.1個月左右達治療劑量, 否則易出現皮疹、中樞神經系統不良反應等。 根據藥物的半衰期可將日劑量分次服用。
4. 嚴密觀察不良反應:大多數抗癲癇藥物都有 不同程度的不良反應, 應用抗癲癇藥物前應 檢查肝腎功能和血尿常規, 用藥後還需每月 監測血尿常規, 每季度監測肝腎功能, 至少 持續半年。 不良反應包括特異性、劑量相關性、慢性及致畸性。 以劑量相關性不良反應最常見, 通常發生於用藥初始或增 量時, 與血藥濃度有關。 多數常見的不良反應為短暫性的.緩慢減量即可明顯減少。 多數抗癲癇藥物為鹼性, 飯後服藥可減輕胃腸道反應。 較大劑量於睡前服用可減少白天鎮靜作用。
5. 盡可能單藥治療:抗癲癇藥物治療的基本原則即是盡可能單藥治療,
6. 合理的聯合治療:儘管單藥治療有著明顯的優勢, 但是約20%的患者在兩種單藥治療後仍不能控制發作, 此時應該考慮合理的聯合治療。 所謂合理的多藥聯合治療即“在最小程 度增加不良反應的前提下, 獲得最大程度的發作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