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療是一個包括多種環節、又複雜內容的完整過程。 因此對直腸癌患者進行放療的不同階段, 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術前放療原則
術前放療可殺死腫瘤周圍病灶, 縮小腫瘤範圍, 提高手術切除率, 減少術中腫瘤播散的可能性。
直腸癌術前放療中, 癌變直徑>2cm, 特別是無蒂的腫瘤, 或分化不良的腫瘤術前放療的效果比較理想, 總量20~25Gy/5次, 但對總劑量的高低還存在異議。
術後放療原則
術後放療指征是手術局部有殘存腫瘤, 較晚期的患者若未做術前放療, 但術中發現腫瘤穿出肌層或附近組織或腸壁周圍盆腔內淋巴結有轉移,
對於手術未能徹底清除全部腫瘤組織而又未發現遠處轉移者, 可行術後放療。 準備接受術後放療的患者可在術中採取一些措施, 如行盆底重建術、腹膜覆蓋術等, 有助於術後放療的施行。
術中放療原則
患者手術過程中如有殘留病灶、手術切緣陽性及明顯腫瘤粘連, 為提高局部控制率及生存率, 可採取術中放療。
放療能量選擇9~15MeV, 劑量為10~20Gy, 大部分患者可接受15 Gy, 劑量在90%等劑量曲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