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有情卻被無情惱甚至弄巧成拙的豔遇,
也只好說是苦中作樂了。
由此得到一個結論,
男人本性是嚮往豔遇的,
但是可遇不可求,
甚至常常聰明反被聰明悟。
有個童話故事說,
一隻鳥嘴裡叼著一塊肉,
在樹上準備美美地咽下去;這時,
樹下來了只狐狸,
狐狸動了邪念:想吃那塊肉。
於是,
她就表揚那鳥怎麼帥怎麼像歌星,
“可是,
我從來沒有聽見你歌唱啊!”那鳥被她這麼一鼓動,
就鬼迷心竅地開口唱了起來,
結果肉掉了下去,
正中狐狸下懷。
講這個改編過的童話給兒子聽的時候,
他很認真地問我:“老爸,
豔遇裡男人尷尬的角色
知道嗎?在如今的豔遇中, 男人其實已經淪為弱勢群體。
這是速食文化的年代, 簡單就好, 只要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在豔遇男女的辭典裡, 過路的愛或過客的情, 作為成長的活頁卡也好, 互相取暖也好, 關鍵是要快樂, 不問出處, 也不談未來。 問題是, 在這個遊戲裡, 女人成了主角, 男人卻成了過客!
“過客”的角色都很尷尬, 我們羅列如下, 歡迎對號入座:
療傷者:失戀的女孩是危險的, 是已婚男人的豔遇“殺手”, 她們願意去嘗試一下成熟男人的體貼與撫慰。
於是在他們面前晃著, 男人很少有不中彈的。
愛情熱身教練:一些新潮女性喜歡挑戰已婚男人,
投資者:談戀愛也講經濟效益, 有女生就坦承, 找個有錢的人談情說愛, 有成就感, 還有額外收入, 財色雙全何樂而不為?金錢也是一種表達, 特別在豔遇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