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糖尿病腎病治療原則尚無特效治療, 表現為腎病綜合征者絕大多數不宜用糖皮質激素細胞毒藥物或雷公藤治療亦無明顯療效。
2、應積極控制血糖, 包括飲食治療、口服降糖藥和應用胰島素。 糖尿病腎病治療原則當出現氮質血症時, 要根據血糖及時調整胰島素和口服降糖藥的劑量和種類。
3、限制蛋白質攝入量(≯0.8g/日), 必要時加必需氨基酸或α-酮酸治療。
4、伴高血壓或浮腫但腎功正常者, 可選用小劑量噻嗪類利尿劑。 高度浮腫者除嚴格限制鈉的攝入應適當擴容利尿;若血壓過高或有心功能不全經積極擴溶利尿病情無改善者可考慮透析治療。
5、積極將血壓降到18.6Kpa以下。 糖尿病腎病治療原則建議首選ACEI, 在降壓的同時可改善GFR和減少尿白蛋白排出率, 但要防止功能性GFR下降;酌情合用利尿劑鈣通道阻滯劑和心臟選擇性β-受體阻滯劑及血管緊張素II受體拮抗劑。
6、糖尿病腎病治療原則應積極治療高脂血症和高尿酸血症。
7、應用抗血小板聚集和粘附的藥物, 辨證施治正確使用中藥, 尤其對控制血糖, 改善微血管病變有良好的作用。
8、糖尿病腎病治療原則當Ccr在10~15ml/min或血肌酐530~710μmon/L時可考慮替代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