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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血管瘤什麼情況需要手術治療

關於肝血管瘤手術治療指征醫學界一直爭議較大, 公認的意見是對於體積較大的肝血管瘤, 由於可能出現肝血管瘤破裂出血, 應該進行手術治療, 但肝血管瘤的直徑達到多少釐米為體積較大, 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醫生一般都是根據自己的經驗或判定標準, 及每個患者病情的不同進行判定, 一般肝血管瘤直徑至少應大於4釐米才會考慮手術治療, 甚至有人提出直徑應大於8~10釐米才有手術治療的指征。

肝血管瘤破裂出血是肝血管瘤的嚴重併發症, 但實際上在現實中發生極少, 迄今全球報導僅幾十例,

而肝臟手術的危險性遠高於前者。 由於肝臟是人體的重要器官, 血運豐富, 質地較軟, 手術治療需要切開腹腔, 術中創傷大, 可能造成大出血或損傷肝臟正常組織及周邊相鄰組織。 所以, 肝血管瘤患者還是應謹慎選擇外科手術治療。

那麼什麼情況需要選擇手術治療呢?一般認為血管瘤直徑大於10釐米就應該進行手術治療;瘤體破裂或伴有大流量動靜脈瘺及凝血功能障礙, 不能排除其他肝腫瘤的患者也應積極地行手術治療。 直徑在5~10釐米的肝血管瘤如果生長迅速、生長的位置對肝臟功能影響較大, 或患者因疾病產生巨大的心理負擔, 也可考慮行手術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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