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我”是佛教的一種說法,
也就是說佛教認為,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獨立存在的,
都是有關聯的,
因此沒有一個人能夠脫離他與世界的關係,
也就是說沒有單獨的個體,
稱為“無我”。
“離有情義”、“依他起義”和“無動作義”,
都是說明無我的道理的。
“有情”的巴厘語是“薩埵”,
人和一切有情感的生物都叫做有情。
婆羅門教和其他各派主張一切有情都有一個常住的(固定不變地存在的)、起主宰作用的自我(意義與“靈魂”相當)。
緣起論則認為所謂“有情”,
無非是種種物質和精神的要素的聚合體。
從身體的組織來說,
有情是由於地、水、火、風、空、識六大(六種元素)所構成的,
依借前五大而有身體的機關及其作用-地為骨肉,
水為血液,
火為暖氣,
風為呼吸,
空為種種的空隙;依借後一大(識)而表現種種的精神活動。
再從心理的要素來說,
有情的組織分為色、受、想、行、識五蘊。
蘊就是堆,
把種種不同的現象分類,
每類作為一堆,
這就是蘊。
簡單地解釋,
“色”就是各種物質,
眼、耳、鼻、舌、身五根(根就是人生的感覺器官)和色、聲、香、味、觸五境(境就是感覺物件)等都屬於色。
受、想、行、識四蘊包括重要的精神要素:受是感覺(感覺苦、樂或不苦不樂等);想是印象(攝取事物的相貌,
知道是青、黃、赤、白,
是長、短、方、圓,
是苦是樂等);行是思維(思維是推動身心活動的力量,
所以叫做行);識是了別(對於所認識的物件,
予以判斷和推理)。
佛教根據以上兩方面的分析,
說明有情不是固定的單一獨立體,
而是種種要素的聚合體,
而任何要素又是刹那刹那依緣而生滅著的,
所以找不到一個固定的獨立的有情'在支配著身心,
也就是找不到“我”的存在。
這便是無我的簡單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