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發展較快, 破壞性大, 可伸入結締組織軟骨、骨膜及骨骼。 主要是通過血液和淋巴道轉移。 皮膚癌一般通過血液傳播。 晚期可發生內臟轉移, 尤其是粘膜的鱗狀細胞癌往往更容易轉移。
(1)血行轉移:癌細胞侵入毛細血管後, 可隨血流周流全身, 形成新的病灶。 侵入體靜脈的癌細胞先轉移到肺, 隨後到全身各處;消化道癌細胞先侵入門靜脈, 再轉移到肝;椎靜脈系統與腰、骶、胸、腹等處的靜脈之間有吻合交通支, 無靜脈瓣, 而直接向脊椎、骨盆及顱內轉移。
(2)淋巴系統轉移:癌細胞侵入淋巴管後, 隨淋巴液流到淋巴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