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物記錄法
把每月所吃食物種類如米、雞蛋、蝦、雞肉、黃瓜、番茄等, 食入時間(如月、日、時等), 過敏發生時間一一加以記錄。 一旦有過敏發生時, 可從記錄中找出食物與過敏的關係。 一般應多注意過敏發生前12—24小時所吃的食物。 這種方法雖簡單, 容易掌握, 但較難得出準確結果。
2、食物排除法
先使用常吃而未發生過敏的食物, 即食物中只含米、面、黃豆、土豆、豌豆、胡蘿蔔、南瓜、西葫蘆等極少致敏的東西。 飯菜內儘量不要加調味劑及其它有可能引起過敏的成分。 連續食用這種清淡食物3周。 一般如確為食物過敏,
3、皮膚試驗
食入組皮膚試驗方法簡單, 僅是用空針吸入含牛奶、大米、大豆等皮試液, 再受試者的上臂處做多個點刺即可觀察多種食物的過敏反應。 但由於食入的米、粉、豆類等在體內的消化吸收是一個複雜的綜合過程, 所發生的生理、生化變化, 並不能全部反映在食入組的受試過程中, 因此所得出的結果, 儘管是陽性, 也需進行臨床綜合分析以最後確定是否為引起過敏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