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外傷系指頸椎骨折與脫位, 即指頸脊柱3~7 頸椎的骨折與脫位。 它的損傷可以分三種類型:一是頸椎單純脫位;二是頸椎單純骨折;三是頸椎骨折與脫位同時併發。 由於頸椎後關節與椎體相比近于水準位, 若頭部的前、後方遭受外力即可引起脫位。 以同樣外力可造成頸椎單純前緣壓縮性骨折。 以同樣外力也可造成頸椎壓縮性骨折併發後關節脫位。 頸椎外傷因其損傷程度的不同, 對人體影響及預後也不相同, 輕者僅造成頸部疼痛, 活動不利, 重者造成高位截癱甚至死亡。 頸椎外傷的急救處理相當重要,
西醫的頸3~7的骨折、脫位屬於本病範疇。
(一)問診要點
頸椎外傷後, 出現頸部疼痛、活動不利, 並有感覺運動受限, 結合X線檢查, 則可確診。 但應詢問有無明確的外傷病史, 受傷時頸部的位置、外力的方向, 有無感覺運動的障礙, 有元發熱、吞咽困難的病史。
診斷。
本病是以頸部的疼痛、功能障礙為主症, 故辨證要點應通過問診瞭解其受傷的機制及目前損傷的程度, 配合臨床檢查、X線檢查制訂治療方案。
(二)分型問診
1.單純頸椎骨折
問診:頸椎受到外力的作用, 頸椎向後凸起, 頭屈而不能伸, 常用兩手捧腮活動, 頭的各個方向活動均受限, 頸部疼痛、僵硬。
治法:手法拔伸整複, 用頸托或硬領固定4~6周。 新傷復位固定後, 活血化瘀, 行氣止痛。 方用活血丸。 注意仰臥睡眠, 枕放頸下肩部。
2.頸椎單純脫位
問診:由高墜下或頭部受重物打壓挫撞, 均能引起此病。 傷後立即出現全身癱瘓者, 為全脫位;不全癱或僅有上肢麻木無力者,
治法:及時行手法或牽引復位, 頭部過伸位固定。 藥物治療應外敷消瘀膏, 內服活血丸。
3.頸椎骨折併發脫位
問診:頸椎外傷後併發上肢麻木無力, 頭不能自舉, 雙手捧頭慢步走路, 頸部各個方向活動均受限制, 屬非穩定性骨折脫位。 頸椎完全脫位者, 立即出現全身癱瘓甚至死亡。 X線攝片可進一步明確之。
治法:手汰或牽引整複, 病情平穩、輕微者可更換頸托。 上法無效應及時行手術治療, 尤其伴不全癱者及不穩定骨折脫位者。 初期內服複元活血湯, 中期服補筋丸, 後期可服用五加皮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