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受外邪:外邪侵襲、損傷脈絡而引起出血, 其中以感受熱邪所致者為多。 如風、熱、燥邪損傷上部脈絡, 則引起衄血、咳血、吐血;熱邪或濕熱損傷下部脈絡, 則引起尿血、便血。
2、情志過極憂思惱怒過度, 肝氣鬱結化火, 肝火上逆犯肺則引起衄血、咳血;肝火橫逆犯胃則引起吐血。
3、飲食不節飲酒過多以及過食辛辣厚味, 或滋生濕熱, 熱傷脈絡, 引起衄血、吐血、便血;或損傷脾胃, 脾胃虛衰, 血失統攝, 而引起吐血、便血。
4、勞倦過度心主神明, 神勞傷心;脾主肌肉, 體勞傷脾;腎主藏精, 房勞傷腎。 勞倦過度會導致心、脾、腎氣陰的損傷。
5、久病或熱病之後久病或熱病導致血證的機理主要有三個方面:久病或熱病使陰精傷耗, 以致陰虛火旺, 迫血妄行而致出血;久病或熱病使正氣虧損, 氣虛不攝, 血溢脈外而致出血;久病人絡, 使血脈瘀阻, 血行不暢, 血不循經而致出血。
當各種原因導致脈絡損傷或血液妄行時, 就會引起血液溢出脈外而形成血證。 正如《三因極一病證方論·失血敘論》說:“夫血猶水也, 水由地中行, 百川皆理, 則無壅決之虞。 血之周流于人身榮、經、府、俞, 外不為四氣所傷, 內不為七情所郁, 自然順適。 萬一微爽節宣, 必致壅閉,
上述各種原因之所以導致出血, 其共同的病機可以歸結為火熱熏灼、迫血妄行及氣虛不攝、血溢脈外兩類。 正如《景嶽全書, 血證》說:“血本陰精, 不宜動也, 而動則為病。 血主榮氣, 不宜損也, 而損則為病。 蓋動者多由於火, 火盛則逼血妄行;損者多由於氣, 氣傷則血無以存。 ”在火熱之中, 又有實火及虛火之分, 外感風熱燥火, 濕熱內蘊, 肝鬱化火等, 均屬實火;而陰虛火旺之火, 則屬虛火。 氣虛之中, 又有僅見氣虛和氣損及陽、陽氣亦虛之別。
從證候的虛實來說, 由火熱亢盛所致者屬於實證;由陰虛火旺及氣虛不攝所致者, 則屬於虛證。 實證和虛證雖各有其不同的病因病機,
此外, 出血之後, 已離經脈而未排出體外的血液, 留積體內, 蓄結而為瘀血, 瘀血又會妨礙新血的生長及氣血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