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患者有冠心病、高血壓等基礎心血管病的病史, 有休息或運動時出現呼吸困難、乏力、下肢水腫的臨床症狀, 有心動過速、呼吸急促、肺部羅音、胸腔積液、頸靜脈壓力增高、外周水腫、肝臟腫大的體征, 有心腔擴大、第三心音、心臟雜音、超聲心動圖異常、利鈉肽(BNP/NT-proBNP)水準升高等心臟結構或功能異常的客觀證據, 有收縮性心力衰竭或舒張性心力衰竭的特徵, 可作出診斷。
心功能衰竭的治療:
1、急性心力衰竭
一旦確診, 應按規範治療。
(1)初始治療經面罩或鼻導管吸氧, 攀利尿劑、強心劑等經靜脈給予。
(2)病情仍不緩者應根據收縮壓和肺淤血狀況選擇應用血管活性藥物, 如正性肌力藥、血管擴張藥和血管收縮藥等。
(3)病情嚴重、血壓持續降低(≤90mmHg)甚至心源性休克者, 應監測血流動力學, 並採用主動脈內球囊反搏、機械通氣支持、血液淨化、心室機械輔助裝置以及外科手術等各種非藥物治療方法。
(4)動態測定BNP/NT-proBNP有助於指導急性心衰的治療, 治療後其水準仍高居不下者, 提示預後差, 應加強治療;治療後其水準降低且降幅≥30%, 提示治療有效, 預後好。
(5)控制和消除各種誘因, 及時矯正基礎心血管疾病。
2、慢性心力衰竭
慢性心衰的治療已從利尿、強心、擴血管等短期血流動力學/藥理學措施, 轉為以神經內分泌抑制劑為主的長期的、修復性的策略,
(1)病因治療控制高血壓、糖尿病等危險因素, 使用抗血小板藥物和他汀類調脂藥物進行冠心病二級預防。
(2)改善症狀根據病情調整利尿劑、硝酸酯和強心劑的用法用量。
(3)正確使用神經內分泌抑制劑從小劑量增至目標劑量或患者能耐受的最大劑量。
(4)監測藥物反應:①水鈉瀦留減退者, 可逐漸減少利尿劑劑量或小劑量維持治療, 早期很難完全停藥。 每日體重變化情況是檢測利尿劑效果和調整劑量的可靠指標, 可早期發現體液瀦留。 在利尿劑治療時, 應限制鈉鹽攝入量(d)。 ②使用正性肌力藥物的患者, 出院後可改為強心苷藥, 反復出現心衰症狀者停用, 易導致心衰加重。
(5)監測頻率患者應每天自測體重、血壓、心率並登記。 出院後每兩周複診一次, 觀察症狀、體征並複查血液生化, 調整藥物種類和劑量。 病情穩定3個月且藥物達到最佳劑量後, 每月複診一次。
99熱心醫生溫馨提醒:心臟病作為我們人類第一大病, 患者應該時刻密切注意自己身體變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