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軟是指頭項軟、口軟、手軟、足軟、肌肉軟, 均屬於小兒生長發育障礙病證。 西醫學上的腦發育不全、智力低下、腦性癱瘓, 佝僂病等, 均可見到五軟證候。 五軟以痿軟無力為主症, 兩者既可單獨出現, 也常互為並見。 多數患兒由先天稟賦不足所致, 證情較重, 預後不良;少數由後天因素引起者, 若症狀較輕, 治療及時, 也可康復。
病因病機
五軟的病因主要有先天稟賦不足, 亦有屬後天失於調養者。
先天因素父精不足, 母血氣虛, 稟賦不足;或母孕時患病、藥物受害等不利因素遺患胎兒, 以致早產、難產, 生子多弱,
五軟的病機總為五臟不足, 氣血虛弱, 精髓不充, 導致生長發育障礙。
腎主骨, 肝主筋, 脾主肌肉, 人能站立行走, 需要筋骨肌肉協調運動。 若肝腎脾不足, 則筋骨肌肉失養;頭項軟而無力, 不能抬舉;手軟無力下垂, 不能握舉;足軟無力, 難於行走。 齒為骨之餘, 若腎精不足。 發為血之餘、腎之, 苗, 若腎氣不充, 血虛失養, 可見發遲或發稀而枯。 言為心聲, 腦為髓海, 若心氣不足, 腎精不充, 髓海不足, 則見言語遲緩, 智力不聰。 脾開竅於口, 又主肌肉, 若脾氣不足,
臨床診斷
1、小兒2-3歲還不能站立、行走為立遲、行遲;初生無發或少發, 隨年齡增長頭髮仍稀疏難長為發遲;牙齒屆時未出或出之甚少為齒遲;1-2歲還不會說話為語遲。
2、小兒周歲前後頭項軟弱下垂為頭項軟;咀嚼無力, 時流清涎為口軟;手臂不能握舉為手軟;2-3歲還不能站立、行走為足軟;皮寬肌肉鬆軟無力為肌肉軟。
3、五軟之症不一定悉具, 但見一、二症者可分別做出診斷。 還應根據小兒生長發育規律早期發現生長發育遲緩的變化。
4、可有母親孕期患病用藥不當史;產傷、窒息、早產史;養育不當史;或有家族史, 父母為近親結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