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療原則:
1、治療氣管腫瘤要求徹底切除腫瘤。 防止復發和消除氣管梗阻。 晚期病例腫瘤已不可能徹底切除者, 亦應減輕或解除氣道梗阻, 改善通氣功能。
2、體積小的氣管良性腫瘤, 特別是根部有細蒂者, 可在內窺鏡下作電灼切除。 或施行切開氣管切除腫瘤, 或切除腫瘤時連同切除一部分氣管壁, 再縫合氣管缺損。
3、氣管惡性腫瘤或較大的良性腫瘤, 則需切除病變段氣管和作氣管重建術。
4、晚期惡性氣管腫瘤未能切除或切除不徹底者, 可按病理類型進行局部放療或化療。
5、對合併感染者應抗感染治療。
6、對症支持治療。
二、手術選擇方法
1、氣管環形切除、氣管對端吻合術氣管切除最長不能超過6cm~6.6cm, 術後需低頭固定約10~14天, 3個月後才可抬頭。
2、氣管隆突切除重建術:一側全肺及隆突切除, 氣管與對側主支氣管對端吻合;隆突切除, 氣管與右主氣管對端吻合, 左主支氣管與右中間支氣管端側吻合;隆突切除及右上葉切除, 氣管與右主支氣管對端吻合, 右中間支氣管端側吻合;隆突切除, 左右主支氣管側側吻合, 然後再與氣管斷端吻合;隆突切除, 用鉭絲矽膠管代替隆突等。
3、氣管局部切除重建術:多用於病變較局限、管壁受累較少者, 切除後可用帶蒂支氣管瓣、心包、胸膜、皮膚、筋膜等材料修補氣管壁的缺損。
4、氣管鏡下或氣管切開腫瘤摘除術:用於平滑肌瘤等良性腫瘤。
5、人工氣管:適用於氣管切除範圍廣, 對端難以吻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