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患者是否能旅行, 必須征得醫生的同意。 旅行前應到醫院進行一次詳盡的體格檢查, 經醫生同意後, 方可旅行。
旅途中應按時服用平時的用藥, 並隨身攜帶急救藥盒或必要的急救藥品。
旅行時要輕裝出發, 不要帶過多的物品, 以減輕負擔。
旅途中最好要有人陪同, 以代辦一切手續。 陪同人要瞭解患者的病情及所服藥物的劑量。
旅途中要根據情況準備必要的衣物, 隨溫度變化而隨時增減, 避免過冷或過熱。
旅途中要注意飲食衛生, 不宜吃得過飽或空腹。 暈車、暈船的病人, 出發前應服用1至2片乘暈寧。
旅行中若連續幾天大便幹且少時, 可適量服用緩瀉劑, 如麻仁潤腸丸。
到達目的地後的一二天內, 應稍做適當的休息和調整, 不可連續進行緊張或大運動量的體力活動。
旅行中若病情變化, 心律失常加重, 應及時與當地醫院聯繫, 及時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