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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律失常者旅途應注意事項

心律失常患者是否能旅行, 必須征得醫生的同意。 旅行前應到醫院進行一次詳盡的體格檢查, 經醫生同意後, 方可旅行。

旅途中應按時服用平時的用藥, 並隨身攜帶急救藥盒或必要的急救藥品。

旅行時要輕裝出發, 不要帶過多的物品, 以減輕負擔。

旅途中最好要有人陪同, 以代辦一切手續。 陪同人要瞭解患者的病情及所服藥物的劑量。

旅途中要根據情況準備必要的衣物, 隨溫度變化而隨時增減, 避免過冷或過熱。

旅途中要注意飲食衛生, 不宜吃得過飽或空腹。 暈車、暈船的病人, 出發前應服用1至2片乘暈寧。

旅行中若連續幾天大便幹且少時, 可適量服用緩瀉劑, 如麻仁潤腸丸。

到達目的地後的一二天內, 應稍做適當的休息和調整, 不可連續進行緊張或大運動量的體力活動。

旅行中若病情變化, 心律失常加重, 應及時與當地醫院聯繫, 及時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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