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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脈竇瘤破裂後能採取什麼措施嗎?

主動脈夾層動脈瘤病情異常兇險, 發生夾層動脈瘤後24小時生存率僅40%, 1星期生存率為25%, 3個月生存率僅10%。 病變累及升主動脈者預後更差, 1個月生存率僅8%, 而病變僅累及胸降主動脈者則1個月生存率可達75%。 高血壓加速主動脈壁剝離過程, 加劇疼痛並促使病人因夾層破裂引致血心包、血胸或縱隔積血而早期死亡, 對病情起不良作用。 因此擬診為主動脈夾層動脈瘤的病例在未經主動脈造影確定診斷之前, 即應進行治療。 給予藥物降低血壓, 降低周圍血管阻力和減少左心室收縮力, 使主動脈壁剝離範圍不再擴大。
最常用的藥物是阿方那特(Arfonad)或硝普鈉。 嚴密監測心電圖、血壓、中心靜脈壓、肺微嵌壓、肺動脈壓和尿量。 調整藥物劑量使血壓維持在13.3~16.0kPa(100~120mmHg), 尿量每小時至少30ml。 病情穩定後立即進行主動脈造影術, 明確主動脈壁剝離病變的部位和範圍。 夾層動脈瘤病例主動脈壁組織脆弱, 易破碎, 手術操作難度大, 死亡率高。 主動脈壁剝離病變累及升主動脈的病例即Stanford分類屬a型或DeBakey分類屬I型和Ⅱ型病例應施行外科手術治療。 Stanford分類屬B型或DeBakey分類屬Ⅲ型的病例, 大多數經內科治療病情穩定, 可繼續內科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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