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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心臟病的種類

1、風濕性心臟病, 是以往妊娠合併心臟病中最常見的一種, 但近年來, 由於風濕熱得到積極和徹底的認識治療, 妊娠合併風濕性心臟病的患者已明顯減少, 退居第二位。

2、先天性心臟病, 由於先天性心臟病的診斷師從技術及心臟手術系統技術的不斷提高, 使先心病的女性生存至育齡者逐漸增加, 妊娠合併先心病已躍居首位。 由於組織診斷水準的提高, 妊高征心臟病, 圍生期心肌病, 心肌炎, 各種心律失常, 貧血性心臟病等, 在妊娠合併心臟病中也佔有一定比例。

3、妊高征心臟病, 一般以往無心臟病只及體征,

而突然發生以左心衰竭為主的全心衰竭者, 稱妊高征心臟病。 發病原因是由於妊高征時, 冠狀動脈痙攣心肌缺血受累, 周圍小動脈阻力增加, 水鈉瀦留及血粘度增加等。 加重了心臟負擔而誘發急性心力衰竭, 經過方面積極科室治療, 常能渡過妊娠及分娩, 產後病因消除病情會逐漸緩解, 多不遺留器質性心臟病變。

4、圍生期心肌病, 是發生於妊娠期最後長期個月至產後個月內的擴張型心肌病。 與原發性擴張型心肌病的不同手術點是本病與妊娠分娩有密切關係, 確切病因還不是十分清楚, 可能與病毒感染, 營養不良, 冠狀血管病變, 激素及遺傳免疫外科等因素有關。 臨床教授表現也不盡相同, 免疫主要表此外現為呼吸困難、咯血、胸痛、肝腫大、浮腫等心力衰竭的症狀。

胸部X線攝片, 見心臟增大, 肺淤血, 心電圖示左室肥大及ST段及T波異常改變。 可伴有各種心律失常, 本病患者一部分可因心衰肺梗塞或心律失常而死亡。 一部份患者經臨床治療得以恢復, 再次妊娠可能復發治療, 在安靜及增加營養的治療同時, 針對心衰可給強心利尿劑及血管擴張劑, 有栓塞徵象可以適當應用肝素, 曾患圍生期心肌病心力衰竭且遺留心臟擴大者, 應避免再次妊娠。

5、心肌炎, 近年病毒性心肌炎呈增多趨勢, 心肌炎及其後遺症合併妊娠妊娠的比率也在增加, 急慢性著名心肌炎個體表現差異較大, 臨床診斷較為困難。 主治主要現為既往無心瓣膜病,
冠心病或先心病, 在病毒感染後1~3周內出現乏力、心悸、呼吸困難的心前區不適。 檢查可見心臟擴大, 出現與發熱不相稱的持續性心動過速、室性早博、房室傳導阻滯的ST段及T波異常改變等。 病原學檢查的心肌酶譜可協助診斷。 通過一部分患者呈長期慢性病程, 表現為擴張型心肌病, 心肌炎及擴張型心肌病一旦妊娠, 發生心力衰竭的危險性很大, 一般不宜妊娠。 急性心肌炎病情控制良好者, 可在密切監護下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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