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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甲亢有哪些表現及如何診斷?

臨床表現

正常妊娠由於母體甲狀腺形態和功能的變化, 在許多方面類似於甲亢的臨床表現, 例如心動過速、心輸出量增加、甲狀腺增大、皮膚溫暖、多汗、畏熱、食欲亢進等, 在妊娠和甲亢中都常見。

輕度甲亢對妊娠無明顯影響, 但中、重度甲亢以及症狀未控制者的流產率、妊高徵發生率、早產率、足月小樣兒發生率以及圍生兒死亡率增高。 甲亢對妊娠的影響原因尚不清楚, 可能因甲亢使營養要素消耗過多, 以及妊高徵發生率高, 而影響胎盤功能所致。

妊娠期因胎盤屏障, 僅有少量T3、T4能透過胎盤, 故不致引起新生兒甲亢。

妊娠對甲亢影響不大, 相反妊娠時往往會使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病情有不同程度的緩解。 但妊娠合併重度甲亢, 由於妊娠可加重心臟的負擔, 而加重了甲亢患者原有的心臟病變。 個別患者因分娩、產後流血、感染可誘發甲亢危象。

診斷

正常妊娠由於母體甲狀腺形態和功能的變化, 在許多方面類似於甲亢的臨床表現, 故使妊娠合併甲亢診斷有一定困難。 在產前檢查時發現有甲亢的症狀和體征時, 應進一步做甲狀腺的功能測定以明確診斷。 妊娠期甲亢的診斷標準為:有高代謝症群, 血清總甲狀腺素(TT4)≥180.6nmol/L(14μg/dl), 總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T3)≥3.54nmol/L(230ng/dl), 游離甲狀腺素指數(FT4I)≥12.8。 甲亢的病情以TT4最高水準1.4倍正常值上限為中度甲亢;有危象、甲亢性心臟病以及心力衰竭、肌病等為重度甲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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