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
治療原則:1.腦震盪病人傷後應短期留院觀察2—3天, 定時觀察意識、瞳孔和生命體征的變化, 以便及時發現可能併發的顱內血腫。 2.適當臥床休息, 減少腦力和體力勞動。 3.對症支持治療。 4.精神鼓勵, 消除顧慮。
用藥原則:1.頭痛和失眠者可分別給予鎮痛劑和安眠劑處理。 2.傷後早期嘔吐明顯而影響進食, 靜脈補充液體。
預防常識:
腦震盪可根據傷後的症狀和體征而診斷, 由於腦損傷較輕, 治療上主要是對症處理, 例如頭痛者給予鎮痛劑, 嘔吐明顯而不能進食者給予輸液, 而且傷後早期宜安靜休息, 少思考問題和閱讀報章,
由於頭部外傷腦組織受到損害, 最初出現意識喪失, 恢復後多有健忘、逆行性健忘、科爾撒科夫綜合征、神經衰弱狀態、性格變化等症狀。 對這種非肉眼所能見的腦組織變化稱為腦震盪。 部分腦組織受破壞者稱為腦挫傷。 腦震盪可能是腦組織全部功能障礙所致的特有症狀。
常見的症狀是頭部受傷後, 即刻發生一時性的神志恍惚或意識喪失, 時間持續數秒至二、三十分鐘不等, 清醒後恢復正常, 但對受傷時的情況及經過記憶不清。 此外, 還出現頭痛、頭暈及噁心、嘔吐等。 腦震盪是最輕的顱腦損傷, 一般經臥床休息和對症治療多可自愈。 但在診療過程中, 要注意是否合併較嚴重的腦挫裂傷和顱骨血腫等。 因此, 應密切觀察病情, 特別要注意脈搏、呼吸及神志的變化。 必要時應作進一步檢查, 如腰脊穿刺、顱骨X光片、超聲及CT等, 以便即時作出診斷和相應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