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對於準備懷孕的女性來說, 如果沒有避孕, 就不應該隨便用藥, 如果患病就應該採取避孕措施, 特別是在月經後半期的時候, 應儘量避免用藥。 如果需要用藥, 也應主動告訴醫生, 準備懷孕沒有避孕這個情況。
為了防止用藥期間意外懷孕, 建議准媽媽測基礎體溫, 如果出現避孕失敗, 醫生也可以根據用藥時間與懷孕時間的關係提出建議。 是否用藥就應該中止妊娠這個問題目前有爭議。 一般認為權衡利弊, 根據夫婦的年齡、是否容易懷孕, 對未來孩子的希望等多種原因以決定孩子的去留。
不過, 未服藥的孕婦可以生不正常的孩子, 反之, 服藥的孕婦的孩子不一定都不正常。 但是對這個問題, 目前還沒有一個好的方法證實藥物對人體胚胎的影響。 所有的經驗都來自動物實驗。 一般來講, 應儘量避免妊娠期用藥, 特別是早孕期。 應以不影響母親的健康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