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引產對女性身體的危害性較大, 所以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 千萬不要選擇引產。 那麼, 什麼情況下需要引產呢?
1、宮內死胎。 如果孕婦感到胎動消失, 且經醫生檢查確定胎兒死在宮內, 此時應及時引產以排出死胎, 以保孕婦的生命安全。
2、胎兒畸形或無法生存者。 當醫生以超聲波等方法檢查, 發現胎兒嚴重畸形或胎兒不能生存, 這種情況也要及時引產。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孕婦。 重度妊娠中毒症常發生在妊娠中後期, 患有此症的孕婦, 全身小血管收縮, 出現血壓升高、頭暈頭痛、嘔吐、下肢水腫、小便排出蛋白等症狀,
4、患有慢性腎炎的婦女。 患有慢性腎炎的婦女, 其在懷孕後會加重腎臟的負擔, 促使各種症狀加重, 不利於胎兒的生長發育和母體的健康。 這種情況下應當及早進行引產手術, 終止妊娠。
5、患有糖尿病或其他嚴重器質性疾病的孕婦。 患有糖尿病或其他嚴重器質性疾病的孕婦, 因身體虛弱、精力不濟, 如繼續妊娠時可對自身和胎兒都不利, 應考慮引產, 結束妊娠。
6、羊水過多的孕婦。 當孕婦出現羊水過多時, 子宮底會急驟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