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檢查的必要性及經濟的角度考慮, 正常妊娠檢查以兩次為好。
第一次檢查在妊娠20周左右, 重點在於排除畸形。 因為這時羊水相對較多, 胎兒在宮內有較大的活動空間, 做B超有較好的對比度, 可以對胎兒從頭檢查到腳, 能清晰地看到胎兒各個器官, 特別是四肢易顯示。
第二次檢查在妊娠後期(28周以後), 以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羊水狀況及胎盤有無異常等, 還可以幫助醫生確定胎位。
如果妊娠不正常, 就需根據病情決定B超檢查的次數了。 在孕早期(懷孕6週末以前), B超可以幫助診斷是否懷孕, 在懷孕8周後可分出胎頭、胎體及四肢,
在孕中期(第13周至27週末), B超主要用於瞭解胎兒各部位、各器官的發育是否正常, 特別是胎兒有無畸形。
在孕晚期(28周以後), 除了與懷孕中期相同的檢查目的外, 側重於檢查胎兒的發育是否正常及有無各種病理情況如胎盤、羊水、臍帶的異常等, 還可以確定胎位。 一般認為, 檢查肢體的最好時間為中期。
通過B超, 可以在產前檢測出一些胎兒畸形, 以便在產前給予及時處理。
早孕期間接受放射線照射者, 也有產生胎兒畸形的可能。 如有以上類似情況者, 還是應提前檢查B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