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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低血糖的症狀

無症狀或無特異性症狀, 表現為反應差或煩躁、餵養困難、哭聲異常、肌張力低、激惹、驚厥、呼吸暫停等。 經補糖後症狀消失、血糖恢復正常。

低血糖症多為暫時的, 如反復發作需考慮糖原累積症、先天性垂體功能不全、胰高糖素缺乏和皮質醇缺乏等。 對可疑低血糖者常用紙片法, 進行血糖監測。 持續反復發作低血糖者, 應作有關的輔助檢查。 可能與腦的葡萄糖供應不足有關, 低血糖時間越長, 對腦的影響越大。

根據引起低血糖的病因不同, 臨床上可分為4型。

1、早期過渡型窒息、重型溶血病、糖尿病孕婦的嬰兒出生後早期易發生低血糖,

但一般無症狀, 有症狀者多發生於生後6~12小時, 病程短暫且症狀輕微。

2、典型或暫時性低血糖型孕婦曾患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或雙胎兒、小於胎齡兒(由於母患妊娠高血壓綜合徵引起), 可出現典型低血糖症, 多發生在出生後2~3天。 大多為暫時性, 預後良好。

3、繼發性低血糖型原發疾病如硬腫症、敗血症、先天性心臟病、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可繼發低血糖症, 但症狀常不易與原發疾病區別。

4、持續性或反復性低血糖比較少見, 如由於糖原累積症、增糖素缺乏症或先天性垂體功能不全引起的低血糖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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