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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綱辨證源流

《內經》中並無“八綱”這一名詞, 但其具體內容已有散在性論述, 且基本確定了其相互間的辨證關係。 張仲景在《傷寒雜病論》中, 已具體運用八綱對疾病進行辨證論治, 如方隅在《醫林繩墨》曾說:“仲景治傷寒, 著三百九十七法, 一百一十三方, ……然究其大要, 無出乎表裡虛實陰陽寒熱, 八者而已。 ”

到了明代, 八綱辨證的概念與內容, 已為許多醫家所重視和接受。 如陶節庵《傷寒六書·傷寒家秘》中說:“審得陰陽表裡寒熱虛實真切, 複審汗下吐溫和解之法, 治之庶無差誤。 ”王執中《傷寒正脈》亦說:“治病八字, 虛實陰陽表裡寒熱,

八字不分, 殺人反掌。 ”張三錫《醫學六要》也說:“錫家世業醫, 致志三十餘年, 僅得古人治病大法有八, 曰陰、曰陽、曰表、曰裡、曰寒、曰熱、曰虛、曰實。 ”張景岳《景嶽全書·傳忠錄》中有“陰陽篇”、“六變篇”之稱, 即所謂“二綱六變”, 並以二綱統六變, 他說“陰陽既明, 則表與裡對, 虛與實對, 寒與熱對, 明此六變, 明此陰陽, 則天下之病, 固不能出此八者。 ”可以非常明顯地看出其將二綱六變作為辨證綱領的觀點。 因此, 將表、裡、寒、熱、虛、實、陰、陽八者作為辨證的綱領, 實際上是形成於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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