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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瓣膜病的抗凝藥及其使用的注意事項

(1)目前心臟瓣膜病的抗凝藥主要有華法林。 華法林口服抗凝, 60kg體重患者, 一般需要每日1次3mg左右的華法林(國產每片為2.5mg, 進口每片為3mg)。 但不同的患者對抗凝藥的靈敏度不一樣, 故需要定期抽血化驗凝血酶原時間及活動度。

(2)華法林經胃腸道吸收, 90%以上與血漿蛋白結合, 經肝臟代謝, 服藥後12小時開始發揮作用, 48小時達到高峰作用, 血漿半衰期為44小時。 武 漢協和醫院心臟外科介紹, 每天服用1次抗凝藥經5-7天方可達到穩態, 所以應每隔5-7天再改變維持劑量。 停藥後5-6天凝血酶原時間恢復正常。 嚴重出血 時, 可使用維生素K對抗華法林作用。

口服維生素K後經12-24小時凝血酶原時間恢復正常, 靜脈注射維生素K後只需3-5小時凝血酶原時間恢復正常。

(3)華法林首次使用應於瓣膜置換術術後24-48小時拔除心包、縱隔引流管後, 一般首次劑量為2片(5mg), 以後根據凝血酶原時間及活動度的動態變化調整劑量。

(4)凝血酶原時間正常值為12-14秒, 活動度在80%以上。 瓣膜置換術後, 應維持凝血酶原時間為正常值的1.5-2.0倍(一般在18-24 秒)或活動度為35%-45%。 現在WHO(世界衛生組織)提倡口服抗凝劑檢測的國際化標準, 即國際標準比值比(INR)。 瓣膜置換術後應控制INR在 2-2.5之間。

(5)如凝血酶原時間超過正常的2倍或活動度低於30%, 可減少用量的1/4或1/8;如活動度低於25%或凝血酶原時間高於30秒, 可停用1次, 第二天化驗後再調整。

每次調整劑量後4-5天要測凝血酶原時間或活動度。

(6)如服藥劑量過大, 要注意密切觀察。 如出現鼻阻、牙眼出血、血尿、黑便、腹內出血表現(腹痛)、顱內出血表現(昏迷)等出血徵象, 要立即到醫院化驗, 減量或停服華法林, 必要時可注射維生素K對抗, 或輸血、血漿、血小板等。

(7)如出現瓣膜音質變鈍, 出現心功能衰竭、偏癱、失語、肢體動脈栓塞疼痛等症, 要複查凝血酶原時間及活動度, 如確診有血栓形成, 要增加抗凝藥劑量。

(8)一般華法林維持劑量在3mg左右, 但個體差異很大, 如使用6mg華法林後還不能達到滿意的抗凝效果, 表明患者對華法林不敏感, 應加用其他抗凝劑, 如使用阿司匹林等, 每天加用1-2片, 同時應監測凝血酶原時間及活動度。

(9)心臟瓣膜病患者在住院期間, 可根據需要由醫生決定測定凝血酶原的時間或活動度, 經一段時間摸索找到適宜的維持量, 可改為3-5日測1次;如再 經3-4次測定仍穩定, 可改為每週1次;如3-4次測定很穩定, 可延長為半月1次。 依次類推改為1月、3月或半年。 即使條件差, 也應每半年測1次, 防止出 現血栓栓塞或出血現象。 如調整劑量後, 應在4-5天內再測1次, 至穩定後, 再適當延長測定的間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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