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視是屈光不正的一種, 是遠處的物體不能在視網膜彙聚, 而在視網膜之前形成焦點, 因而造成視覺變形, 導致遠方的物體模糊不清, 近視眼分類尚未有統一規定, 現臨床一般最常用的是按屈光度和屈光成分分類的。
按屈光度分:①輕度近視眼:近視度-3.00D-6.00D, 常引起玻璃體和眼底的退行性病變, 其中>-10.00D、眼底病理性改變嚴重的也稱為惡性近視眼, 多與遺傳因素有關。
按屈光成分分:①軸性近視眼:是由於眼軸的延長造成的近視。 一般眼軸增加1mm, 近視度增加-3.00D, 在高度近視眼特別是惡性近視眼中, 眼軸的延長極為嚴重,
也有按成因把近視眼分為兩類:①單純性近視眼:主要是指由發育期視近過度造成的近視。 度數一般在-6.00D以下, 也稱為獲得性和生理性近視眼。 ②病理性近視眼:主要是指由遺傳因素所致的近視。 度數一般大於-6.00D, 也稱為變性性近視眼。
在臨床中, 有人把幼兒期即出現的近視眼叫先天性近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