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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

陰陽學說, 認為宇宙間任何事物都具有既對立又統一的陰陽兩個方面, 經常不斷地運動和相互作用。 這種運動和相互作用, 是一切事物運動變化的根源。 古人把這種不斷運動變化, 叫做“生化不息”。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陰陽者天地之道也(對立統一的存在, 是一切事物的根本法則), 萬物之綱紀(一切事物都不能違背這個法則而存在), 在變化之父母(事物的變化是由事物本身陰陽兩個方面, 不斷運動和相互作用形成的), 生殺之本始(事物的生成和毀滅都是來自於這個根本法則), 神明之府也(這就是自然一切奧妙的所在),

故治病必求於本(所以要想治好病, 就必須從這個根本問題-陰陽上求得解決)”。 闡明了宇宙間一切事物的生長、發展和消亡, 都是事物陰陽兩個方面不斷運動和相互作用的結果。 因而, 陰陽學說也就成為認識和掌握自然界規律的一種思想方法。 醫學屬於自然科學範圍, 認為人體生理活動, 疾病的發生發展, 也超越不出陰陽這個道理。 因此, 我們想要掌握疾病的發展過程, 探求疾病的本質, 從而獲得滿意療效, 就必須探求人體的陰陽變化情況。

陰陽的含意及普遍性:古代思想家認為,宇宙間一切事物都是由互相對立又互相依存的兩個方面構成的。 這兩個方面就稱為陰陽。

一般來說, 陽代表事物具有動的、活躍的、剛強的等屬性的一方面,

例如, 動、剛強、活躍、興奮、積極、光亮、無形的、機能的、上升的、外露的、輕的、熱的、增長、生命活動等。 陰代表事物的具有靜的、不活躍、柔和的、等屬性的另一方面, 例如, 靜、柔和、不活躍、抑制、消極、晦暗、有形的、物質的、下降的、在內的、重的、冷的、減少、肉體等。

當兩件事物發生一定聯繫時, 可以把它們分為陰陽。 例如, 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火為陽、水為陰、男為陽、女為陰;白天為陽, 黑夜為陰……。

若是以一個動物為例, 則它的肉體為陰, 生命活動為陽;它內在的臟腑為陰, 外露的皮毛為陽;它向下的腹為陰、向上背為陽……。

由以上例子說明, 陰陽是指宇宙間萬事萬物, 最基本的也是最高度的區別和概括。

陰陽變化的規律

陰和陽之間, 並不是孤立和靜止不變的, 而是存在著相對, 依存、消長、轉化的關係。 現分述如下:

(一)陰陽的相對性:陰陽是說明事物的兩種屬性, 是代表矛盾對立、統一的兩個方面。 是自然界相互聯繫的事物和現象對立雙方的概括。 如天為陽、地為陰;白天為陽、黑夜為陰;上為陽、下為陰;熱為陽、寒為陰;陽電與陰電等。 諸如此類, 說明了不論任何事物, 都是對立存在宇宙間的, 但是, 事物的陰陽屬性不是絕對的, 而是相對的, 必須根據互相比較的條件而定。 就人體而言體表為陽, 內臟為陰;就內臟而言, 六腑屬陽, 五臟為陰;就五臟而言, 心肺在上屬陽、肝腎在下屬陰;就腎而言, 腎所藏之“精”為陰, 腎的“命門之火”屬陽。 由此可見,

事物的陰陽屬性是相對的。

(二)陰陽的互根:古代醫學家稱為“陰陽互根”。 中醫學有“陽根于陰, 陰根于陽, ”, “孤陰不生, 獨陽不長”和“無陽則陰無以生, 無陰則陽無以化”等論點。 意思是說, 陽依附于陰, 陰依附于陽, 在它們之間, 存在著相互資生、相互依存的關係――即任何陽的一面或陰的一面, 都不能離開另一面而單獨存在。 以自然界來說, 外為陽、內為陰;上為陽, 下為陰, 白天為陽、黑夜為陰。 如果沒有上、外、白天, 也就無法說明下、內、黑夜。 以人體生理來說, 機能活動屬陽, 營養物質(津液、精血等)屬陰。 各種營養物質是機能活動的物質基礎, 有了足夠的營養物質, 機能活動就表現得旺盛。 從另一方面來說, 營養物質的來源, 又是依靠內臟的功能活動而吸取的。

以上說明二者是相互依傍、存亡與共的, 如果沒有陰, 也就談不上有陽。 如果單獨的有陰無陽, 或者有陽無陰, 則勢必如《內經》所說:“孤陽不生, 獨陰不長”, 則一切都歸於靜止寂滅了。

(三)陰陽的消長:指陰陽雙方在對立互根的基礎上是在永恆地運動變化著, 不斷出現“陰消陽長”與“陽消陰長”的現象, 這是一切事物運動發展和變化的過程。 例如:四季氣候變化, 從冬至春至夏, 由寒逐漸變熱, 是一個“陰消陽長”的過程;由夏至秋至冬, 由熱逐漸變寒, 又是一個“陽消陰長”的過程。 由於四季氣候陰陽消長, 所以才有寒熱溫涼的變化。 萬物才能生長收藏。 如果氣候失去了常度, 出現了反常變化, 就會產生災害。

臨床上常常以陰陽偏盛偏衰(即陰陽消長)來說明臨床的不同證候。 例如,寒屬陰、陰盛則見寒證,如受冷後出現的胃寒腹痛、腹瀉等;熱屬陽、陽盛則見熱證,如一般的急性肺炎、有高熱口渴、皮膚紅等急性熱病症狀。有些虛弱的病症,其發病機制不是因為陰或陽的偏盛,而是因為偏虛。如果某臟腑的陰偏虛,稱為“陰虛”,此為陰消,“陽”相對的突出,因為熱屬陽,故陰虛見熱證。這種現象稱為“虛熱”。如果某臟腑的陽偏虛,此為陽消,稱為“陽虛”,此時“陰”相對突出,因寒屬陽,故陽虛見寒證,這種現象稱為“虛寒”。

在正常情況下,陰陽常處於相對平衡的,如果“消長”關係超出一定的限制,不能保持相對的平衡時,便將出現陰陽某一方面的偏盛偏衰,導致疾病的發生。

(四)陰陽的轉化:指同一體的陰陽,在一定的條件下,當其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其雙方可以各自向其相反方面轉化,陰可以轉為陽,陽可以轉為陰,稱之為“陰陽轉化”。

如果說“陰陽消長”是一個量變過程的話,則轉化便是一個質變的過程。《素問》所謂“重陰必陽,重陽必陰”、“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寒“極”時,便有可能向熱的方向轉化,熱“極”時,便有可能向寒的方向轉化。如某些急性熱病,由於邪熱極重,大量耗傷機體正氣,在持續高熱的情況下,可以突然出現體溫下降,四肢厥冷,脈微欲絕等一派陰寒危象,這種病症變化,即屬由陽轉陰。若搶救及時,處理得當,使正氣恢復,四肢轉溫,色脈轉和,陽氣恢復,為由陰轉陽,病情好轉。此外,臨床上常見的各種由實轉虛,由虛轉實、由表入裡、由裡出表等病證變化,也是陰陽轉化的例證。

陰陽在醫學中的應用

(一)陰陽與人體解剖部位的關係:根據上述之外為陽、內為陰;上為陽,下為陰;背為陽,腹為陰的規律,則人之皮毛在外為陽,臟腑在內為陰;頭在上為陽,足在下為陰。

(二)陰陽與人體生理的關係:人體的健康與否,決定於陰陽的是否調和,如《內經》所說:“陰平陽秘,精神乃治”。人體攝取飲食後,經過脾、胃的腐熟運化,將營養物質運送至全身各處,使肉體增長強壯、使生命活動力旺盛。食物消化後有形的廢料,由前後二陰排出。人體之陰陽若是保持在平衡的情況下,人體就健康。

(三)陰陽與人體病理的關係:人體陰陽失去平衡後,就會表現出各種症狀來,古人對症狀的分類,也是用陰陽來代表和說明的。陽證,一般表現的症狀是:發熱、口渴、脈數(快)等,這類症狀,古人又稱為熱(即陽)證。陰證,一般表現的症狀是:不發熱,口不渴、手足冷、脈遲(慢)等,這類症狀,古人又稱為寒(即陰)證。這就是《內經》所說的:“陽勝則熱,陰勝則寒”。

另陰陽偏衰,是指陰或陽低於正常水準的失調,其一方低於正常水準,而另一方保持正常水準,或雙方都不同程度的低於正常水準,故出現虛證。陰不足,陽正常則陰虛生內熱;陽不足,陰正常則陽虛生外寒;陰陽雙方都不同程度的不足,則虛寒、虛熱並見或陰陽兩虛。這就是“內經”所說的“陰虛生內熱,陽虛生外寒”、“陰陽兩虛”證。

(四)陰陽在診斷上的應用:陰陽是診斷的總綱。疾病雖然很多,但其屬性不外☆禁☆陰陽兩類,如從疾病發展部位來看,不在表(陽),就在裡(陰)。從疾病性質來看:熱證(陽),寒證(陰),從疾病發展趨勢來自看:實證(陽)虛證(陰)。總之,陰陽可以概括疾病的屬性。

(五)陰陽在治療上的應用:中藥種類甚多,但就其性能不外☆禁☆陰陽兩類,從藥性來看:寒、熱、溫、涼、溫熱屬陽,寒涼屬陰。從治療上總原則是“調整陰陽,以平為期”,這就是治療的基本出發點。針對陰陽盛衰,採取補其不足,瀉其有餘,使陰陽偏盛偏衰的異常現象得到糾正,恢復其相對平衡狀態。中醫常用“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實者瀉之,虛者補之”的治療原則,促使失調的陰陽重新恢復到相對的平衡。臨床上借藥性之偏,來糾正人體陰陽之偏,使達到“陰平陽秘,精神乃治”。臨床具體用法:①陽虛和陰勝則寒,治法:寒者熱之(用熱藥);②陰虛和陽勝則熱,治法:熱者寒之(用寒藥);③正氣不足,治法:虛者補之;④邪氣偏勝,治法:實者瀉之;⑤陰不足、陽偏亢,治法:滋陰潛陽;⑥陰陽兩者均不足,治法:滋陰助陽(陰陽雙補)。

附:陰陽學說所包含內容

陽常有余,陰常不足

元代朱丹溪氏經過臨床實際體會所提倡的一種論說。他所指的陰是精血,陽是指氣火,即由於精血虧損所產生的虛火。他認為精血是生命活動的物質基礎,不斷消耗,易損難複,故陰常不足。如不注意保養精血,嗜酒縱欲,傷戕過度,則陽氣易亢,虛火妄動,故陽常有餘。陰虛陽亢,則百病叢生。故主張保重精血以維持身體陰陽的相對平衡,這是他在臨床上偏重滋陰法的理論根據。

陽化氣,陰成形

見《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化氣與成形,是物質的兩種相反而又相成的運動形式。張景嶽注:「陽動而散,故化氣, 例如,寒屬陰、陰盛則見寒證,如受冷後出現的胃寒腹痛、腹瀉等;熱屬陽、陽盛則見熱證,如一般的急性肺炎、有高熱口渴、皮膚紅等急性熱病症狀。有些虛弱的病症,其發病機制不是因為陰或陽的偏盛,而是因為偏虛。如果某臟腑的陰偏虛,稱為“陰虛”,此為陰消,“陽”相對的突出,因為熱屬陽,故陰虛見熱證。這種現象稱為“虛熱”。如果某臟腑的陽偏虛,此為陽消,稱為“陽虛”,此時“陰”相對突出,因寒屬陽,故陽虛見寒證,這種現象稱為“虛寒”。

在正常情況下,陰陽常處於相對平衡的,如果“消長”關係超出一定的限制,不能保持相對的平衡時,便將出現陰陽某一方面的偏盛偏衰,導致疾病的發生。

(四)陰陽的轉化:指同一體的陰陽,在一定的條件下,當其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其雙方可以各自向其相反方面轉化,陰可以轉為陽,陽可以轉為陰,稱之為“陰陽轉化”。

如果說“陰陽消長”是一個量變過程的話,則轉化便是一個質變的過程。《素問》所謂“重陰必陽,重陽必陰”、“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寒“極”時,便有可能向熱的方向轉化,熱“極”時,便有可能向寒的方向轉化。如某些急性熱病,由於邪熱極重,大量耗傷機體正氣,在持續高熱的情況下,可以突然出現體溫下降,四肢厥冷,脈微欲絕等一派陰寒危象,這種病症變化,即屬由陽轉陰。若搶救及時,處理得當,使正氣恢復,四肢轉溫,色脈轉和,陽氣恢復,為由陰轉陽,病情好轉。此外,臨床上常見的各種由實轉虛,由虛轉實、由表入裡、由裡出表等病證變化,也是陰陽轉化的例證。

陰陽在醫學中的應用

(一)陰陽與人體解剖部位的關係:根據上述之外為陽、內為陰;上為陽,下為陰;背為陽,腹為陰的規律,則人之皮毛在外為陽,臟腑在內為陰;頭在上為陽,足在下為陰。

(二)陰陽與人體生理的關係:人體的健康與否,決定於陰陽的是否調和,如《內經》所說:“陰平陽秘,精神乃治”。人體攝取飲食後,經過脾、胃的腐熟運化,將營養物質運送至全身各處,使肉體增長強壯、使生命活動力旺盛。食物消化後有形的廢料,由前後二陰排出。人體之陰陽若是保持在平衡的情況下,人體就健康。

(三)陰陽與人體病理的關係:人體陰陽失去平衡後,就會表現出各種症狀來,古人對症狀的分類,也是用陰陽來代表和說明的。陽證,一般表現的症狀是:發熱、口渴、脈數(快)等,這類症狀,古人又稱為熱(即陽)證。陰證,一般表現的症狀是:不發熱,口不渴、手足冷、脈遲(慢)等,這類症狀,古人又稱為寒(即陰)證。這就是《內經》所說的:“陽勝則熱,陰勝則寒”。

另陰陽偏衰,是指陰或陽低於正常水準的失調,其一方低於正常水準,而另一方保持正常水準,或雙方都不同程度的低於正常水準,故出現虛證。陰不足,陽正常則陰虛生內熱;陽不足,陰正常則陽虛生外寒;陰陽雙方都不同程度的不足,則虛寒、虛熱並見或陰陽兩虛。這就是“內經”所說的“陰虛生內熱,陽虛生外寒”、“陰陽兩虛”證。

(四)陰陽在診斷上的應用:陰陽是診斷的總綱。疾病雖然很多,但其屬性不外☆禁☆陰陽兩類,如從疾病發展部位來看,不在表(陽),就在裡(陰)。從疾病性質來看:熱證(陽),寒證(陰),從疾病發展趨勢來自看:實證(陽)虛證(陰)。總之,陰陽可以概括疾病的屬性。

(五)陰陽在治療上的應用:中藥種類甚多,但就其性能不外☆禁☆陰陽兩類,從藥性來看:寒、熱、溫、涼、溫熱屬陽,寒涼屬陰。從治療上總原則是“調整陰陽,以平為期”,這就是治療的基本出發點。針對陰陽盛衰,採取補其不足,瀉其有餘,使陰陽偏盛偏衰的異常現象得到糾正,恢復其相對平衡狀態。中醫常用“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實者瀉之,虛者補之”的治療原則,促使失調的陰陽重新恢復到相對的平衡。臨床上借藥性之偏,來糾正人體陰陽之偏,使達到“陰平陽秘,精神乃治”。臨床具體用法:①陽虛和陰勝則寒,治法:寒者熱之(用熱藥);②陰虛和陽勝則熱,治法:熱者寒之(用寒藥);③正氣不足,治法:虛者補之;④邪氣偏勝,治法:實者瀉之;⑤陰不足、陽偏亢,治法:滋陰潛陽;⑥陰陽兩者均不足,治法:滋陰助陽(陰陽雙補)。

附:陰陽學說所包含內容

陽常有余,陰常不足

元代朱丹溪氏經過臨床實際體會所提倡的一種論說。他所指的陰是精血,陽是指氣火,即由於精血虧損所產生的虛火。他認為精血是生命活動的物質基礎,不斷消耗,易損難複,故陰常不足。如不注意保養精血,嗜酒縱欲,傷戕過度,則陽氣易亢,虛火妄動,故陽常有餘。陰虛陽亢,則百病叢生。故主張保重精血以維持身體陰陽的相對平衡,這是他在臨床上偏重滋陰法的理論根據。

陽化氣,陰成形

見《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化氣與成形,是物質的兩種相反而又相成的運動形式。張景嶽注:「陽動而散,故化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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