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癌症患者止痛治療時經常貴反斜錯誤, 比如嗎啡用法不當。
嗎啡針劑只能皮下注射, 不可靜脈或肌肉注射, 因為後兩種方法可形成對嗎啡的快速耐受, 很快出現耐藥性。
嗎啡的劑型不同, 用藥後起效的時間就不同。 針劑最快, 一般10-30分鐘起效。 即釋型嗎啡半小時內起效, 而緩釋型嗎啡則需幾小時才可起效。 醫生必須根據患者的個體情況設計用藥時間和方式。
需要提醒的是, 嗎啡使用可引起便秘現象, 必要時可同時使用瀉藥。
目前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癌症等惡性腫瘤疼痛的治療首選三階梯藥物療法。
輕度疼痛可用非甾體類解熱鎮痛藥, 如撲熱息痛、阿司匹林、消炎痛、去痛片、芬必得等;中度疼痛則在前面藥物的基礎上加用弱效阿片類藥物, 如可待因、右丙氧酚等;嚴重的疼痛則在前一階梯的基礎上加用強效阿片類藥物, 如嗎啡、芬太尼、美沙酮等。 所有藥物都需在腫瘤科醫生指導下使用, 只要止痛藥選用得當, 完全可以達到“讓癌痛患者不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