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僅僅是一種嚴重的症狀, 其基本的治療原則應該是標本兼治, 即治療癌痛為治標, 治療癌腫為治本, 治標為治本提供最佳條件, 二者互補才能起到更好的治療效果。
在癌痛治療的各種手段中, 藥物治療是最基本、最有效、最常用的方法。 尤其早期輕度的癌痛患者應採用藥物治療。 因為藥物治療具有有效、作用迅速、風險小、費用合理等優點。 基本原則是依照具體情況制定個體治療方案。 在選擇藥物治療疼痛症狀或其他症狀之前, 要確定引起疼痛的特定原因、評估疼痛的強度和性質, 然後再選擇用藥。
治療癌痛有三大類藥物:
①非自體類抗炎鎮痛藥物即一般鎮痛藥;
②阿片類鎮痛藥;
③輔助鎮痛藥、鎮靜藥和營養神經藥等。
l.輕度癌痛一般可以忍受, 能正常生活、睡眠基本不受干擾, 應按照第一階梯治療。 第一階梯治療原則上是口服非自體類抗炎鎮痛藥, 該類鎮痛藥作用於末梢, 具有解熱鎮痛抗炎的效果, 能抑制下丘腦前列腺素合成酶的生成, 減少前列腺素E的合成與釋放, 對前列腺素含量較高的骨轉移患者的疼痛非常有效。 代表藥有阿司匹林、撲熱息痛、扶他林等。 阿司匹林的開始劑量為250-500 mg/次, 最大劑量 1000 mg/次, 每4- 6 h重服用藥一次, 即可達到止痛目的。
2.中度的癌痛常為持續性疼痛, 睡眠已受到干擾, 食欲有所減退。 此類疼痛患者需應用鎮痛藥物, 但用藥原則上應採取逐步向第二階梯過渡的原則, 即在給予非自體類抗炎鎮痛藥的同時, 輔助給予鎮痛藥, 如曲馬多或弱效阿片類鎮痛藥, 如可待因、右旋丙氧芬等。 晚間可服用安定藥和催眠藥等。 痛力克是一種非自體類強力止痛及中度抗炎解熱新藥, 主要是通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 可與阿片受體結合, 無成癮性。 30 mg的痛力克止痛作用相當於12mg嗎啡,
3.重度或難以忍受的劇烈疼痛睡眠和飲食受到嚴重干擾, 晚間人睡困難、疼痛加劇。 此時用一般鎮痛藥已基本無效, 用其他鎮痛藥或弱效阿片類鎮痛藥已起不到鎮痛作用。 重度的劇烈疼痛應由第二階梯向第三階梯治療過渡, 正規使用強效阿片類鎮痛藥, 目前口服藥中較常用的是美施康定(即嗎啡控釋片), 每片含嗎啡30 mg, 每次l-2片, 每12 h口服一次, 若不能口服時, 可經肛門給藥。 其他強效阿片類鎮痛藥有嗎啡、鹽酸二氫埃托啡、美散酮、呱替啶、芬太尼、叔丁啡、丁丙諾啡、左嗎喃等。
鎮痛新為嗎啡烷類合成藥, 激動k阿片受體拮抗U阿片受體, 對呼吸抑制弱,
世界衛生組織設計的簡單、有效、公認、合理的階梯療法可以使90%癌症患者的疼痛得到有效的緩解, 75 %以上的晚期癌症患者疼痛得以解除。 藥物治療時應注意以下 5點要求, 即口服、按時、按階梯、個體差異性用藥。 注意具體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