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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合併風疹

風疹是由風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 通常表現為發熱、流涕、噴嚏等輕微呼吸道症狀, 及全身淡紅色細點狀皮疹, 出疹期一般只維持3日, 所以又有“三日麻疹”的稱法。 風疹只要得過一次, 即可終生免疫不會再患。

風疹一般病情並不嚴重, 本身可以不治而愈, 是一種預後良好的傳染病。 但妊娠時感染風疹病毒, 卻會引起嚴重後果:如流產、死胎、早產、白內障、聾啞、心臟損害、肝脾腫大、弱智、糖尿病等。

最危險的時期是在妊娠頭3個月的感染, 由於此時正是胚胎分化、各器官形成的關鍵時刻, 風疹病毒通過胎盤可直接損害胚胎;並且胎兒本身缺乏細胞免疫功能,

風疹病毒可長期在胎兒體內存在, 形成持續、慢性、多器官損害。 根據統計, 4周以內胎兒受感染的機率約占50%, 5~12周以內受感染的機會約20%, 以後隨著妊娠月數的增加, 感染率則愈低, 妊娠6個月以後, 胎兒幾乎不受感染了。

鑒於以上妊娠期感染風疹的巨大危害性, 我們應小心加以防護。

打算懷孕的女性, 應該在懷孕前注射疫苗, 以預防妊娠期風疹。 目前的風疹疫苗是減毒活疫苗, 也就是毒性降低的活病毒, 仍有可能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 所以注射疫苗後必須避孕3個月;懷孕之後不可注射。

妊娠女性, 尤其是妊娠頭3個月, 應儘量避免與風疹患者接觸。 如已與風疹患者接觸,

應在接觸5日內到醫院肌注胎盤球蛋白或成人血清20ml~50ml, 有一定的保護作用。

若確診早期妊娠感染風疹者或中期妊娠已發現胎兒畸形者, 應終止妊娠。 6個月以後才感染的, 一般不會對胎兒有不良影響, 可繼續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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