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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癌的綜合治療

綜合治療:

術前放療+手術根治+術後放可化療:術前放療適用於體積較大的舌癌或舌根部未分化癌, 術前放療的目的是為了縮小腫瘤以提高手術切除率, 降低術後復發率;術後放療和化療的目的是消滅肉眼不可見的殘餘癌灶, 術後化療一般在術後4~6周過進行。

術前化療+根治性手術+術後化療可放療:術前化療作用在於降低腫瘤轉移機會, 殺滅微小病灶, 並使原發灶縮小, 便於切除。

其他綜合治療的方案還有微波加溫治療+化療, 化療+冷凍+化療, 微波加溫治療+放療, 及高壓氧艙治療+放療, 及光敏療法(注射增敏劑血卟啉後+放療)等。

上述方法對於年老體弱或晚期舌癌均有臨床近期療效。 如能和中醫藥配合治療, 以符合腫瘤病機的溫陽益氣之治療原則, 則療效更加明顯。

以綜合治療為主, 可採用手術治療、放射治療及低溫治療等方法。 手術治療中:腫瘤在1.5cm以內, 深部浸潤不超過1cm者, 可作局部矩形切除, 包括周圍正常組織至少0·5cm以上, 創口分層嚴密縫合。 腫瘤超過唇1/3以上, 尚未侵犯全唇者, 可作包括腫瘤外0·5cm正常組織的矩形切除, 並利用對側唇或頰部組織瓣進行唇整複術, 以恢復下唇形態。 腫瘤累及下頜骨者, 須行包括頜骨組織與淋巴結在內的整塊切除, 缺損可用遠位皮瓣或皮管進行即時修復。 上唇中位癌腫切除後,

可利用雙側鼻唇溝組織瓣或下唇瓣進行修復。 利用深度X線和鈷60對唇癌進行放射治療, 其效果與手術治療相似, 且放療可避免唇部整形的麻煩, 但需設備條件, 基層尚不能代替手術治療。 另外, 冷凍治療效果也較好, 但對轉移病灶無能為力, 仍需行頸淋巴結清除術。

抗癌藥物治療;對鱗狀細胞癌高分化型有效的常用藥為平陽黴素, 用量為10mg, 每日作肌注或靜脈注射, 總量200-300mg為一療程, 療程中注意查血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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