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
(一)手術適應證和禁忌證
1.適應證:手術治療是處理動脈瘤唯一有效的方法, 不僅可以解除局部症狀, 預防動脈瘤破裂等併發症, 而且可達到良好的治療效果。 凡出現下列情況時, 需要進行手術治療:①瘤體迅速增大, 趨於破裂者;②動脈瘤併發感染者;③瘤體增大壓迫鄰近重要組織和器官者;④瘤壁內夾層血腫產生劇痛者;⑤動脈瘤影響遠端血供者。
2.禁忌證:病人伴有嚴重的腦、心、肺或腎功能不良而不能耐受手術者。
(二)手術方法:根據動脈瘤的部位、大小、範圍, 有無併發症以及病人的全身情況等具體條件而選擇下列幾種手術方法:
1.動脈瘤切除和血管重建術:它是最理想的一種手術方法。 動脈瘤切除後, 如動脈缺損短的, 可作端端吻合術;如缺損長的, 可用人造血管或自體靜脈移植術。 對併發感染的動脈瘤, 應選擇無感染區用人造血管或自體靜脈作旁路移植術, 同時將動脈瘤曠置, 瘤腔外引流術。
2.動脈瘤切除和近、遠端動脈結紮術:一般適用於結紮動脈後以不影響遠側組織或器官的血液供應為原則。
3.囊狀動脈瘤切線切除和動脈修補術:將囊狀膨出的動脈瘤按切線狀切除後, 作動脈側壁修補, 以恢復血流通暢。
4.動脈瘤內縫合修補術:適用于與周圍組織或器官粘連緊密而分界不清楚的假性動脈瘤。 經動脈瘤腔, 縫合修補動脈壁缺損裂孔。
5.動脈瘤外包裹術:適用於動脈瘤無法切除或不能耐受動脈瘤切除的病人。 用織物(如滌綸、紡綢等)在瘤體外麵包繞以限制動脈瘤的發展。
(三)術後【併發症】
1.出血:位於四肢或頸部的動脈瘤切除術後出血是較容易發覺, 而在胸、腹腔內動脈瘤術後出血, 常易導致嚴重休克, 危及生命。 一旦發現出血現象, 應及時再次手術探查。 清除血腫, 徹底止血。
2.栓塞:動脈瘤腔內粥樣斑塊或血栓以及人造血管內和吻合口邊緣處的血栓脫落, 均可引起遠段動脈栓塞致組織缺血。 動脈栓塞後應立即作取栓手術。
3.感染:血管手術後感染是一種非常嚴重的併發症。
4.吻合口動脈瘤:由於局部血腫繼發感染、縫線選擇不當、縫合技術不良;吻合口邊緣動脈組織不正常或移植的人造血管合成纖維強力耗損變性、腐蝕等原因, 均能引起吻合口部分或全部斷離而發生吻合口動脈瘤。 預防措施是術中徹底止血、選擇適當縫線和人造血管、在較正常的動脈壁上細緻精確地進行縫合,
(四)治療結果:周圍動脈瘤手術效果滿意, 手術死亡率在1%以下。 腎動脈以下的腹主動脈瘤進行擇期性手術的效果良好, 手術死亡率為5%左右。 但腹主動脈瘤併發破裂的手術死亡率高達20~45%。 胸腹主動脈瘤的治療效果較差, 手術死亡率為30%左右。 腹主動脈瘤術後5年生存率為73.3%, 10年後為30%。
動脈瘤是動脈管壁由於先天性結構異常或後天性病理變化, 致使局部動脈管壁脆弱, 在血流不斷地衝擊下, 造成局部動脈管壁向外異常擴張或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