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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癌的護理

皮膚癌是人類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 包括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原位癌及少見的附件癌, 如皮脂腺癌、汗腺癌等。 各類皮膚癌的早期表現多為紅斑狀皮損, 伴有鱗片狀脫屑或痂皮形成, 僅憑肉眼觀察難以區分組織學類型, 且易與牛皮癬等良性皮膚疾病相混淆, 常需借助病理檢查才能確診。

皮膚癌進展緩慢, 大部分惡性程度均較低, 易被早期發現並獲得及時治療。 無論採取手術或其他治療方法, 對皮膚癌均有良好的療效, 治癒率為90%以上, 但對皮膚附件癌的治療效果較差。

皮膚癌”如鱗狀細胞癌和基底細胞癌,

手術範圍一般不大, 不需特殊的護理。 病人應儘量少暴露於太陽光下。 在觀察腫瘤復發方面, 原處復發比遠處轉移或區域淋巴結轉移更多見。 發現可疑的復發病灶後, 應及時到醫院確診和手術。 皮膚癌有多發的傾向, 在護理時, 應對整個皮膚區經常作嚴密觀察, 特別要注意耳後等較隱蔽的部位。

“黑色素瘤”手術若發現病變浸潤較深, 復發或轉移的機會明顯增加, 要密切注意。 因此應注意病人原病灶處有無復發, 周圍有無衛星結節, 引流區淋巴結有無腫大, 肝臟有無腫大, 並定期作肺部透視, 瞭解有無轉移到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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