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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腫瘤的治療

一、良性腫瘤:多以局部刮除植骨或切除為主, 如能徹底去除, 一般不復發, 予後良好。

二、惡性腫瘤:

1.手術切除是治療的主要手段。 截肢、關節離斷是最常用的方法。 但是, 由於化療方法的進步, 近年來一些學者開始作瘤段切除或全股骨切除, 用人工假體置換。 採取保留肢體的“局部廣泛切除加功能重建”輔以化療等措施, 是一種可取的方法。

2.化學治療分全身化療、局部化療, 常用的藥物有阿黴素及大劑量氨甲喋呤, 但藥物的作用選擇性不強, 腫瘤細胞在分裂週期中不同步, 都影響化療的效果。

3.局部化療包括動脈內持續化療及區域灌注,

其中以區域灌注效果較好。

4.免疫療法:干擾素其來源有限, 還不能廣為應用。

5.放療方法對骨腫瘤的治療只能作為一種輔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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