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痛風的總體原則是:合理的飲食控制;充足的水分攝入;規律的生活制度;適當的體育活動;有效的藥物治療;定期的健康檢查。 以這個總體治療原則為前提, 力求能夠達到下列目的:
(1)減少尿酸合成, 促進尿酸排泄, 從而糾正高尿酸血症, 使血尿酸濃度經常保持在正常範圍內, 以爭取病情好轉。
(2)儘快地縮短與中止痛風性關節炎的急性發作, 最大限度地減少復發次數, 從而防止慢性痛風性關節炎的形成與關節損害, 保證關節功能正常。
(3)防止痛風性腎病的發生與泌尿系統尿酸結石的形成, 以保持良好的腎臟功能。
(4)控制或糾正其它並存的代謝紊亂和疾病狀態, 例如高脂血症、高血壓病、糖尿病、肥胖、動脈硬化及冠心病等, 以消除中風(腦血管意外)、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梗死等威脅生命的嚴重併發症。
(5)穩定病人的健康狀況, 增強體質, 控制病情發展, 使病人能正常的生活與工作。
(6)對已有皮下痛風石或泌尿系統結石形成的病春, 更應加強各種治療措施, 以中止尿酸沉積所引起的組織器官損害, 使病情長期穩定而不再發展, 達到帶病延年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