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癲癇的婦女妊娠可使癲癇發作的危險性增加, 其次是引起體內激素及抗癲癇藥物藥代動力學的改變。 妊娠後應告知婦產科醫生自己的病情, 以便醫生採取適當的措施處理好治療癲癇與保護胎兒的關係。
根據癲癇基金會調查, 患癲癇婦女的後代患癲癇的可能性是3%, 妊娠期間有癲癇發作的母親其可能性更大, 任何一次妊娠發生畸形的危險性大約是2%~3%, 所有抗癲癇藥物均能增加畸形發生的危險性, 服用單一抗癲癇藥物的婦女危險性可增至4%~6%, 如果服用丙戊酸可上升到9%, 致畸主要與妊娠早期使用抗癲癇藥物有密切關係,
有一項100例妊娠患者的調查, 其中37%的患者曾有大發作, 63%有部分發作;90%的患者在妊娠期間服用抗癲癇藥;調查結果為發作頻率增加的為30%, 發作頻率減少的為22%, 發作頻率無變化的為48%, 這表明患癲癇的女性妊娠一般是安全的, 但建議患者最好是在醫生、家屬的嚴密監護和精心護理下安全度過妊娠期, 撫育正常的新生兒。